法律專家:基因編輯嬰兒觸及三大法律紅線
中國學者賀建奎宣佈首例基因編輯嬰兒出生,備受各界爭議。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業務管理部主管劉立傑表示,如果賀建奎宣佈的內容屬實,那麼他已觸及行政法律、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三方面法律紅線。有輿論認為,賀建奎可能涉嫌「非法行醫」和「故意傷害」等刑責,但根據目前法律規定,其獲刑的可能性較小。
賀或接受行政處罰
劉立傑表示,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出台的《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等多部條例,賀建奎的行為已明顯違規。但是,這些行業法規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立法機關確立的法律,多是明確指導意見,但沒有罰則,約束力比較弱。更大可能是,利用規定的兜底條款,給予賀建奎行政處分和處罰。
在民事責任方面,如果生出基因編輯嬰兒的父母與賀建奎所在的醫療機構確實形成了醫療合同關係,嬰兒的父母就有相應知情同意權。但是,是否追究賀建奎的民事責任,是嬰兒父母的權利,要看他們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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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隱患難以追責
外界十分關注,如果兩名接受過基因編輯的嬰兒未來由此引發重大疾病甚至死亡,這會否令賀建奎負刑責。劉立傑表示,目前中國法律對於人的保護,其對人的定義是已出生的。賀建奎是對胚胎進行基因編輯,而胚胎不具備權利主體身份。民法總則第十六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這其中的「等」字,就令事情有了解釋的空間。但是,故意傷害等罪行,其構成要件必須滿足主觀上存在故意,並造成輕傷以上傷害,如果嬰兒未展現出被傷害,其罪責無法成立。
較可能涉「非法行醫」
劉立傑表示,目前看來,賀建奎行為比較可能的是涉及非法行醫行為。目前,隨着醫學技術的發展,醫療行為的範疇越來越廣,賀建奎的研究很難定義是不是醫療行為。但是,如果賀建奎團隊在對基因編輯胚胎植入母體的過程中,操作者沒有執業醫生資格,其行為並不能排除構成非法行醫罪。
劉立傑認為,面對基因革命、AI技術等飛速發展,中國現有法律存在滯後性。他建議,應建立由法律、醫療、生命科學等新技術專家組成的委員會,以制定這些前沿領域的規則。目前,涉及賀建奎問題的幾部行業規範尚不成體系,需要有完整的涉及到前沿領域的法律,並進一步涉及到刑事、民事及知識產權等方面。短期內,可以先出台一部完整的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中後期經過充分論證後,再進行立法。
轉自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