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舍乏監管 社署捱轟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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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社署對安老院舍的監管和巡查不足,包括法例過時、檢控少以及未有嚴格執管等。
申訴專員公署指,曾有安老院錯誤幫院友注入5倍肝素鈉注射液,令院友要入院近三星期,但因相關法例未有就錯誤用藥提出檢控,社署最終只能作出警告,和要求糾正。現時安老院舍法例雖正檢討修訂,但過程以年計,多種違規行為例如侵犯院友私隱,未受法例規管,促請社署盡快檢討。
另外社署亦被指執管寛鬆,即使有安老院舍重覆及嚴重違規,社署亦無吊銷安老院的牌照。又有院舍人手不足,但社署未按程序在七個工作天內警告,而是在五個多月後才警告,但之後無盡快跟進調查。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牌照處只安排一至兩名督察巡查,在短時間內點算設施和人手、觀察用藥及用膳,翻查藥物管理記錄等,令人質疑每次巡查是否全面和仔細,建議社署從速跟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