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樂芹:推動小販發展 有助本地經濟多元化

2019-01-23
張樂芹
社創發展策略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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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固定攤位持牌小販資助計劃」檢討結果。據政府提交文件,共854名合資格小販交回牌照,但重新編配的空置攤位只得423個,政府的做法被視為是刻意使小販牌照減少,引起社會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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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小販政策一向被視為過份保守,當初以衞生及影響市容為由,對小販實施嚴格規管,限制發牌數量,以致本地小販文化大受打擊。後來小販政策對本地社會以致經濟的影響日潮浮現,舖位因成為零售業必需而需求大增,租金上升,結果營商成本增加,從商門檻大增,形成的連鎖店壟斷性一直延續至今。更重要的是,政策對年輕人的出路及創業造成限制,年輕人因政策而難以創業。台灣的獨特夜市文化一向為港人津津樂道,其實香港也有引入的條件。

去年香港就出現了近年首次,由民間團體推動、而獲准合法經營的新春熟食墟,僅僅為期三晚,14檔攤販已吸引了大量市民前來光顧,使平日冷清的橋底突然人流洶湧。不少市民都高興終於出現檔主不用擔心「走鬼」,可安心地賣起各種地道小食的小販檔,碗仔翅、 魚蛋,不少市民都寄望這類熟食檔可以恆常化,成為市民以至遊客的一大消閒節目。

合法的夜市,可為基層提供就業機會,又可推廣地道美食,實在大有可為。但政府的小販政策一日不改,有限的小販牌,繁複的申請程序,諸多要交涉的政府部門,只會使有志者卻步。香港政府和不少市民擔心的街頭小販衛生和安全問題其實不難解決,台灣政府就鼓勵攤販組成自治會,自我監控攤販的餐飲衛生、清潔和使用範圍等,對於屢勸不聽的攤販,自治會有權將他們遞去處分,甚至取消營業資格。

政府應參考台灣經驗,推動本地夜市及小販業發展。既可為年輕人及基層提供創業機會,又可推動本地經濟多元化及旅遊業,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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