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山:23條立法宜早不宜遲
趁著佔中案宣判的契機,泛民打悲情牌搞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出席人數雖然不少,但港府不能就此被嚇倒,而是必須以03年的七一遊行為教訓,堅守立場絕不退縮。如果港府一旦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那麼在氣勢上就會一潰千里,之後再想為基本法23條立法就難上加難了。修訂《逃犯條例》不過是對香港這個不設防城市的小修小補,23條立法才是徹底架起一座保護網,堵塞住國家安全的漏洞。
特首林鄭月娥在23條立法問題上一直含糊其詞,未有清晰立場。過去,她每次被問及有關問題時,一方面稱正在不斷為23條立法創造條件,不會束之高閣,但另一方面又稱,有關條件需要時間培養,不能操之過急。但今年以來,不斷有各種小道消息稱,中央向林鄭施壓,催促盡快為23條立法,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筆者傾向於認為消息屬實,即使消息不實,也是放消息的人士在向林鄭施壓。
筆者之所以如此認為,是因為正如中聯辦主任王志民近日所說,「中國安全環境是冷戰結束以來最為複雜且變數最多的,一些別有用心的國家想通過打香港牌遏制中國。」目前美國對中國的打壓是毫不掩飾的,距離冷戰可謂相差無幾,在這個危急關頭,中國必須集中全部力量應對外來的壓力,絕不能夠有後顧之憂。而目前的香港無疑是國家安全的一個缺口,所以必須通過為23條立法來堵塞這個漏洞。
雖然,23條立法必然會在香港引起新一輪的不滿甚至衝突,但是相比起整個國家的安危,這點代價中央還是願意付出的。畢竟,中國如果在這場被譽為新冷戰的較量中落敗,香港也不會有好日子過,所以中央這次是絕不會再退讓的。同時,國家主席習近平立志要帶領中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香港問題乃至台灣問題,是無論如何要解決的。因此,筆者相信23條立法事在必行,而且宜早不宜遲。
泛民一直聲稱,23條立法及修訂《逃犯條例》是為了鉗制港人的自由,這純屬自作多情,打一個也許不太恰當的比喻,港人好比落入如來佛祖手掌心的孫悟空,北京想要對付港人,簡直易如反掌。也有觀點認為,香港其實已經有足夠的法律來對付現有的危害國家的言行,所以無需為23條立法。但筆者認為,泛民之流不過是癣疥之患,其背後的美國才是心腹大患,所以立法的目的在於後者而絕非前者。
林鄭一直聲稱立法要等條件成熟,從佔中和旺暴之後,泛民的聲勢每況愈下,選舉輸了一場又一場,在筆者看來,現在的條件已經充分成熟。畢竟立法需時,再等下去,任期已經過半的林鄭都要卸任了,如此她則難逃拖延立法、敷衍中央的指控,連任自然也就淪為空談。所以,未來半年將是關鍵時期,如果要推動立法,必須在半年內啟動相關程序,否則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將沒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