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隆:新聞真相只有一個!但還在媒體上面嗎!?
筆者日前曾就中美新聞主播劉欣VS黎根(Trish Regan)的論戰表達意見,引發讀者討論,筆者5月30日實時跟進了這一場論戰,卻沒有在跟進發稿評論,老實講是因為失望。直到日前一位在新聞行內工作18年的前輩遭公司解僱,兩件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事,卻讓我有點感觸。
劉欣與黎根的辯論,筆者本來是寄予厚望的「花生友」。但雙方在氣氛上缺乏交鋒,黎根的質問,劉欣的回應,在氣氛上變成一場中美傳媒人訪談。而在話題上,雙方主要圍繞知識產權與中美貿易「淺談」,也缺乏火花。原預期是場有火花的辯論賽,但最後變成不溫不火的交談,筆者表示失望。
新聞標題與新聞真相的距離?
但如果沒親眼看這場隔空交談,只看其他媒體的報導,讀者大多會得到更大的想像空間,卻會遠離事實。比如黎根指稱「中國竊取大量美國知識產權」一事,成為事後各大媒體的報導焦點。《自由時報》(台灣)、《美國之音》、《端傳媒》與《蘋果日報》等有特定立場的媒體全都打出「劉欣承認中國竊取美國知識產權」的標題,但這個標題貼近事實嗎?
劉欣在回應此問題時「承認」了嗎?其實,劉欣在回應此問題時指出:「這個問題『中美雙方都有』。如果是雙方都有的問題,有一方自己不正視卻單方面指責對方為竊賊,對於正面交流以及積極解決問題是沒有實質幫助的……對中國貼上『盜賊』的標籤,這也是最大的中美談判之間的障礙。」對此,部分媒體刻意曲解其意為「劉欣承認中國偷竊知識產權」,這種已不是為增加新聞可讀性的「選取(調整)角度」,而是扭曲新聞的斷章取義,其差異不可不謂大矣!
相比之下,《思考香港》的標題:《中美女主播唇槍舌劍 激辯貿易戰》雖嫌沉悶,但至少沒有主觀的判斷。而《明報》的《與美國女主播辯論 中國主播劉欣:竊知識產權屬個別個案》雖同樣抓住眼球,但起碼呈現出較完整的原貌,在這個標題先行的快速閱讀時代,還算「對得起觀眾」。
速度與角度 真相還重要嗎?
筆者在新聞系學習時,師長三令五申的是真相、核實與調查的精神,強調公信力才是媒體與記者的生命。進入行業中,上司長官要求的速度與角度,表面上這是對記者提高要求,特別是在今天網媒、資訊農場盛行,社交平台上人人做記者的當下,職業新聞記者要表現出速度與角度似無不妥,嘩眾取寵博取高點擊率,也似乎沒有問題。
不過,「公信力」與「真相」在點擊率面前,卻被部分媒體主輕輕放下,筆者想起近期另一個例子:
《蘋果日報》5月中刊登藝人周海媚的全版訪問,內容談及「海味」在北京拍戲及生活的經歷,而該專訪的副稿標題是《「個個都話北京天氣好差」,但若細心看該篇副稿,你會發現另一個故事:原來,周海媚在訪問中說的是「有很多人批評都北京空氣差、又霧霾又沙塵暴等等,其實是個大誤會,因在2008年奧運之後情況已大有改善。周更表示,現時在北京經常可見藍天白雲,空氣亦很清新」,這到底是譁眾取寵的手段,還是別有用心的「低級黑」,只有該傳媒才知道,但如此扭盡六壬的標題,確實可以列入大學傳理學系的教材。
沉默的讀者看著媒體「割脈」
這條完全失實的標題在香港只引起梁振英一人出言指正,又或者,當讀者發現媒體上千篇一律,對錯別字習以為常,漸漸覺得每份媒體都一樣,看不看特定媒體都無所謂;然後習以為常地在社交平台看新聞,偶然被聳人聽聞的標題嚇一跳,然後發現是文不對題,更甚是假新聞,讀者然後笑一笑,下一次對誇張標題再沒有感覺,又或者就沒有然後……媒體就這樣流失了一批讀者。
如同《名偵探柯南》的金句一樣:「真相只有一個!」但對今天的媒體來說,「真相」或者已經不被視為圭臬!今天的香港大眾媒體在激烈競爭的當下,大多都成為一盤經營虧本,棄之可惜的「雞肋生意」,博取眼球爭取高點擊率來換取廣告,似乎成為「森林的生存法則」。不過筆者要提醒的是,媒體毀滅公信力來博取眼球等於慢性自殺,如同割脈放血一樣,有一天,當讀者對新聞媒體的信任流失殆盡,這份新聞媒體也就壽終正寢。
一位工作18年的高級記者,有豐沛的人脈與經驗,正是挖掘新聞故事,引領讀者貼近真相的好人才,但就在這個時候被公司奉上「肥雞餐」,原來,一個資深記者不如請兩個初級記者在公司「炒稿」,耗費成本去挖掘新聞故事已經不需要,不如「扭個好題」一搏眼球,騙個點擊更好。多數媒體人都知道是個死局,但在媒體主優先考慮成本的今天,真相,還重要嗎?
最近社會針對《逃犯條例》的立場針鋒相對,打開不同立場的媒體,你會看到完全不一樣的畫面,那到底真相何在?那些是捕風捉影,斷章取義,甚至是無中生有的「新聞」?今天,我們在看新聞時,或者需要「停一停,想一想」,新聞的真相,或者已經不在媒體的字裡行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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