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陳淑莊判囚8個月 緩刑兩年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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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佔中案中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法官判陳淑莊監禁8個月,緩刑兩年。
陳淑莊手持拐杖,在朱耀明、張秀賢及鍾耀華等陪同下到達西九龍法院法院。法官上午先聽取辯方律師講述陳淑莊身體情況。陳淑莊的代表律師王正宇指,陳淑莊腦部的腫瘤由於部分接近腦幹,未能完全移除,未來兩個月,每周需要接受連續五天放射治療,否則恐怕會再次增長,危及性命。而陳淑莊手術後亦出現嚴重副作用,包括疊視,影響日常活動,希望法官考慮判處緩刑。
法官下午判刑時指,四月時已計劃判處8個月的刑期,考慮到陳淑莊需接受特別治療,基於司法公義原則判處緩刑,可以讓她有機會選擇合適治療,因為決定判處緩刑兩年。
陳淑莊在庭後說,多謝其餘8名佔中案的戰友,指曾在手術前探訪在囚的戴耀廷、陳建民及黃浩銘。她又感謝法律團隊及醫療團隊,指放射治療將長達兩星期,會再確認幾時可開始電療。至於會否上訴,她就說交由法律團隊跟進。
至於同案其他被告,三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獲判串謀作出妨擾罪名成立,各囚16個月,朱耀明獲緩刑2年。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張秀賢涉及的兩項煽惑公眾妨擾罪,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前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的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判囚8個月,獲緩刑2年、黃浩銘、邵家臻以及民主黨成員李永達各判囚8個月,其中李永達獲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