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詠紅:中國官員「懶政」何解?
中國高層再次警示官員不得為庸懶找借口。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周二(9日)主持會議時,形象地指明「昏、懶、庸、貪」這四種官員不能做。
據官媒報道,習近平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要求,「不做政治麻木、辦事糊塗的昏官,不做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懶官,不做推諉扯皮、不思進取的庸官,不做以權謀私、蛻化變質的貪官」,決不能把反腐敗當成不擔當、不作為的借口。
人民網在後續的評論中形容,總書記給四種官員「畫像」。有西方媒體將「飽食終日」直譯成英語,聽起來更不客氣,報道稱,中共總書記告誡官員不得「一整天都在吃」(spend whole day eating)。
這裡必須說一句公道話,我多年來在工作中結識的中國公務員,許多都挺忙碌的,經常接觸的中央部委新聞官員和公務參訪活動時遇到的地方官,往往忙得昏天暗地,除了要開許多會,近年來還得參加越來越多的學習活動,說中國官員都「飽食終日」肯定有欠公平。不過,官僚集體中懶政怠政者恐怕也不少,其中不乏高層官員。
否則,中國高層不會自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來,就三申五令督促幹部官員要有「擔當」。這類說辭在2013年仍是委婉勸說,到2014年升級為批評,當年10月習近平就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告誡,「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中國總理李克強更直指,尸位素餐就是腐敗,懶政也是腐敗。
庸官懶政接着成了高頻詞,在2015年首次進入了政府工作報告,李克強在當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警告,「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2016年1月,習近平又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參加的研討班上強調,為官不為的問題「極為重要」「十分緊迫」。而「懶」也成為高階官員被追責的依據,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是位高權重的中共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在2017年落馬,其罪責就包括:「庸懶無為」。
不過,這幾年的趨勢卻是:反腐越深入,官員不作為也越嚴重。一種解釋認為,由於全面深化改革的壓力過大,官場「整風」又過於嚴厲,導致官僚產生「多做多錯」的避險心理,「務虛」為官,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但另一種原因也不容忽視,即全面反腐減少了官員的權力尋租空間,他們推動經濟發展可獲得的油水不再或不如過去肥沃,「積極有為」的熱情也就煙消雲散,所謂「有的幹部禮不收了、飯不吃了、紅包不收了,但該做的事也不做了」。集體性的庸懶不作為,是利益群體對於反腐導致其利益被扣減的軟抵觸,隱性與間接的政治性抗爭,他們對反腐等其他政策的公開質疑或耳語詆毀,有時與其切身利益受損亦不無關係。中央高層將「不作為」定性為「也是一種腐敗」,顯然意有所指。
細看這些年的官方文件,字裡行間往往透露出高層與官僚集體的博弈,例如去年1月習近平指黨內一定範圍內存在的「偽忠誠」,今年1月底中共中央發文禁止「低級紅」「高級黑」,都反映了新時代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實際上,這種現象在中國歷史上並不少見。中央政府要與官僚集體的慣性做鬥爭,調動後者的積極性,自古以來都是一大難題,在權力高度不對稱的客觀環境下,消極怠工一向是下級與上級對抗和討價還價的常見方式。《論語》里有「具臣」一詞,按照宋明理學家的解釋,指的就是充數的官員。也有評論分析,中國改革開放的部分經驗,就是默許一部分人腐敗以換取官僚合作推動經濟發展,而今高層力圖反腐與嚴格的吏治來迫使幹部幹活兒,當然更不易為。
那麼,要如何治理不能為、不想為、不敢為造成的官員「不作為」呢?
有識之士此前提出了許多建議,包括對因改革而犯錯的官員要寬容,促進決策的科學水平,完善官員績效考核模式,這些都是必要的舉措。除此以外,大幅度提高官員的待遇也不能迴避。中國官吏的俸祿自古就很低,今天也高不到哪裡去;灰色空間自古至今都很大,導致貪官、庸官層出不窮。而吏治與人力資源管理一樣,要有賞有罰,須承認官員也有自身利益需求,如果僅依靠使命感與道德感召來要求人們幹活兒,不盡公平,一般也難以持久,推諉扯皮,總是免不了的。
文章原刊於《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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