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事‧情》街口有落! 亡命Van危險反成特色
1967年5月,香港發生「六七暴動」,港英政府實施戒嚴,市區巴士停駛,交通癱瘓。原先在新界經營的9座位的士看見商機,於是到市區載客,這些沒有運營牌照的車被稱為「白牌車」,就是小巴的雛型。
到1970年,政府將「白牌車」合法化,這些9座位的士獲發「臨時小型巴士執照」,可在全港九﹑新界行駛,不受路線﹑班次和收費的限制。載客上限就從當時的9人,慢慢增加到14人,再到現在的16人,行駛範圍也就逐漸遍布全港。
小巴分「綠Van」專線小巴及「紅Van」一般小巴。綠Van有固定的路線,固定的收費,和固定的中途站,和巴士差不多。至於紅Van,一般有固定的路線和收費,但就沒有固定的中途站。乘客要下車,要先高呼「前面有落!」或「XXX(目的地)有落!」,司機會舉手代表「知道了」,小巴就會在適當位置停車。對不少遊客或害羞的人來說,要在人前高呼下車的地方,需要一定的勇氣。
亡命飛Van 反成一大特色
小巴車長的薪金都不是固定月薪,而是按乘客車費收入分帳,特別是紅Van。不少車長為求增加收入,不惜冒險超速駕駛或衝紅燈,務求「走多兩轉」,因此紅Van又有「亡命小巴」之稱。
曾有傳媒拍到,有小巴在在時速限制50公里的青山公路大欖段,以時速80公里行駛;及在時速限制70公里的葵涌道,以時速100公里飛馳。
政府為了監控小巴超速,修訂多項有關公共小巴的《道路交通條例》,包括規定小巴必須安裝車速顯示器,若時速超過80公里將會發出聲響等。不過仍有司機無視規定,特別是凌晨時分,搭小巴如坐過山車的體驗時有發生。
手寫小巴牌 一筆一劃顯功架
除了「無與倫比」的速度外,小巴最具特色的就是手寫小巴牌,這些水牌由師傅用毛筆一筆一劃慢慢寫出,毫不馬虎。
起初,這些水牌只是用紙皮寫的,放在車外的保險桿上,但後來因不耐用才轉用膠牌。因為白色膠牌最便宜的、白底紅字最搶眼,於是終點站用紅色字,這個組合誤打誤撞成為小巴的代表作。
在白色底的膠牌上,以紅色油寫着終點站,中間以藍色油寫上途經的地點。例如觀塘,中間寫牛頭角,是指經過牛頭角去觀塘。至於觀塘的「觀」字會寫成「官」,是小巴司機特別要求,因為「觀」字筆劃太密,乘客在遠處看不清,因此改用古稱「官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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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香港會手寫小巴牌的工匠所剩無幾,麥錦生是其中之一,為了保留這門傳統手藝,他仍然守在200平方英尺的小店中,更會有一些潮語鎖匙扣,讓這個工藝在小巴以外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