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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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就2014年佔領運動,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判囚16個月,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須以現金10萬元保釋,並要交出旅遊證件,期間若需離港要先經法庭批准,亦要居住於向法庭申報的住址。

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表示,法院已安排在明年2月24至26日處理上訴申請,如果不批准被告保釋,屆時他將可能已經完成,或者最少完成了大部分刑期,考慮到戴耀廷棄保潛逃風險不大,而且上訴理據並非無希望,故批准其保釋。

戴耀廷的太太和兒子,以及多名支持他的公眾人士都有到庭旁聽。 戴耀廷開庭前面帶笑容,隔著犯人欄和支持者揮手。戴耀廷的代表律師包括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和首席講師張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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