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假舉報 假記者證 假消息
近日的暴亂事件,網傳很多虛假和惡意的舉報,虛稱警方對疑犯進行性襲擊、性暴力,原來只是子虛烏有,沒有實名舉報,戴了鴨頭、太陽墨鏡、口罩,甚至使用變聲器的「受害人」,甚至使用變聲器,她或他是演員?是戲子?是無名氏?連真實身份也沒有披露,有什麼資格報警?這些由路人甲乙丙所指出的匿名指控,只是誣告,只是謠傳、只是訛言、並沒有真憑實據,只是配合黃媒黑記的「偽旗行動」。很簡單,傷了眼的女士可能自知理虧,也知道傷及她的武器並不是來自警方,所以沒有公開身份,沒有報警;另網上很多誣陷警方襲擊、性罪行,又是蒙面人或變聲器的無名氏,我說那申訴人是戰國時期穿越時空到現代的趙高也可以。
此外,有些立場親建制的食肆,被抹黑和誹謗,並被惡意向食環署無理投訴,舉報包括「有老鼠」、「有曱甴」、或「食痾人」,其實惡意投訴者正是與曱甴臭味相投的污合之眾。視乎證據,這些涉惡意舉報的投訴人或已涉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3條「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或其他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或另涉妨礙司法公正罪。
假消息也是滿天飛,在網上社交工具以訛傳訛,製造恐慌或誤導他人,並撓亂警方的調查、搜證和蒐集情報,部分消息涉移花接木,或已涉虛造文書罪行及/或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部分假消息是舊聞重現,或張冠李戴,似是而非,部分訊息更是無根據的揑造,部分訊息更涉誹謗成分。CNN播出假新聞誣陷香港警隊投擲汽油彈縱火,雖然CNN事後道歉澄清,但也嚴重影響該電視台的公信力。
剛八月底警方的拘捕行動,警察查獲一批假記者證,而坊間也有圖片,多名狂徒在暴動後,在佐敦換上假記者背心喬裝記者,可見三個月的暴亂有暴徒以記者身份作掩護;早前,坊間有傳記協「懶人包」表述取得記者證的簡單流程,雖然記協曾澄清否認,但也令人思考記者證是否太氾濫?記者背心是否太容易取得?而去認證記者的責任,是否應交給官方的香港警務處或香港特區新聞處,而不是讓記協這民間組織說了算?現時,記者是需要向立法會秘書處登記的,但又怎樣釐定網媒的標準?記協的角色又如何?若未能代表大部分記者,公信力也會被質疑。
嚴打假貨,並不是海關專利,香港特區也要嚴打假舉報,嚴打假記者證,嚴打假新聞,嚴打假消息,嚴打假行業民意組織。「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媒體是重災區,打假已是眾望所歸。假新聞令社會變得虛偽,真假難分,失去互信;假記者更是真暴徒,作奸犯科,搗亂香港;縱容假記者行為的組織,更是令香港沉淪,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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