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讀香港:是咁的,法官閣下 你有人工加
《鐵探》劇照 網上圖片
在法庭內,任由律師如何口才了得,舌燦蓮花,最有權力的是法官,律師不能對法官無禮,不過法庭內高高在上的法官,他的收入往往可能少過律師,因此法官不時都有空缺。
最近檢視司法人員薪酬的一個委員會向當局建議為法官和司法人員加薪5.63,獲政府接納,可追溯到今年四月一日。司法人員有19個薪級點,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第19級,經調整的月薪約38萬多元。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位處第17級,月薪約34萬元,原訟庭法官月薪約有32萬多元。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
至於區域法院法官月入增至23萬元,裁判官最高級可達第10級,獲加薪至17萬多元。
以高等法院法官為例,入職資格是具有大律師或律師執業資格,且執業已有10年,有此年資的律師或大律師,收入比法官豐厚得多,根據2015年香港法律執業者收入基準研究指,兩者收入相差60%。
近年由於免遣返聲請有關的司法覆核案件激增,高等法院原訟庭工作量飆升,而高等法院上訴庭的民事上訴案亦有大幅上升。免遺反聲請案入稟亦令終審法院處理案件數量愈來愈多。另一方面,司法機構指案件量的數字沒有全面反映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工作量,及未能反映案件複雜性。
事實上,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自2012年起進行5次招聘,反映這個級別的法院法官一直招聘困難。
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報告已表示司法人員薪金會參考一籃子因素,包括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的工作比較、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的情況、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津貼、退休福利、公營及私營機構薪酬水平、香港整體經濟等。
另外,相比起屬自僱人士的大律師,法官福利相當不錯,除了有薪假期外,又有醫療和牙科福利、約滿酬金、房屋福利、子女本地教育津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