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事‧情》書法與雕刻結合 手雕圖章的藝術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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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年前的香港,不少人都會用圖章來代替簽名,印章雕刻技藝結合了書法的筆意與雕刻的刀藝,是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中「傳統手工藝」項目之一。
印章以古以來被用作取信之物,可以替代簽名,於文件上表示鍳定或簽署,因此也是身份與權力的象徵。早期以壽山石為材質,及後浙江青田石及內蒙巴林石同樣常見。除此之外,還有水牛角、黃牛角、象牙、黃楊木;玉則是較古舊的材料,雕刻時需慢慢敲鑿。
從工場訂購回來的石頭凹凸不平,雕刻前要用砂紙磨平表面,之後在石頭的雕刻面畫上十字作平衡點,方便雕刻,完成雕刻後要「印沙」,用圖章染上印泥。字型方面,則有篆書,隸書、楷書、草書,當中用於字畫署名的大部分是篆書。
香港圖章行業的高峰期在1960及1970年代,中環文華里、旺角、佐敦及灣仔等都有不少圖章檔。當時的圖章技藝會以家族傳承的方式、亦會以師徒形式傳承。手雕圖章師傅除了需要練習雕刻不同的字體,還要以鏡練習書寫倒轉字,花上至少三年才能練出一身好技藝。
不過80年代起,機製原子印和電腦圖章製作的出現令行業漸趨式微,但至今仍有不少客人會特地拜訪從事傳統圖章製作的工匠,訂造「字畫章」、或作藝術收藏。為了迎合客人,有圖章師傅更會在圖章上刻上詩句、圖案,甚至英文字,以增加生存空間。
渣打銀行2010年版100元紙幣紅印圖案採用十五疊篆的獨特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