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德財:金管局能追上新世代金融的步伐嗎?
近日一單電子錢包涉嫌「濫用」轉數快的新聞,令筆者不禁質疑金管局是否追不上新世代金融的步伐。近年金管局大力提倡金融業的科技應用,稱為推動普及金融,誓要惠及萬千普羅市民,當中兩大舉動──轉數快(FPS)和虛擬銀行可說是金管局前任總裁陳德霖的告別作,遺憾金管局的不作為令兩者的發展駐足不前。
引起「濫用」爭議的事件,簡單來說是利用信用卡增值電子錢包,以賺取信用卡回贈;商人逐利,香港商人更加鬥快逐利,這種心態本來無可厚非,不過作為市民而言,搵錢還搵錢,最重要是公平。
為何筆者這樣說呢?原來市民要存錢入電子錢包或虛擬銀行,現時(筆者相信未來一段時間都會是)大致只有3種途徑:一是市民在其他銀行作出轉賬指示,二是信用卡增值,三是電子直接付款授權(eDDA)。前者非常「低智」,因為無法在一個app中完成,要在兩個app中轉入轉出;次者信用卡公司收取高額手續費,現時電子錢包已將此渠道「半封閘」──只允許小額的轉賬增值,加上上述的「濫用」事件,可以預期未來會徵收手續費或完全封閘。
所以,eDDA可說是未來的「王道」途徑。問題正出於此,香港eDDA建基於FPS,但金管局對業界如何正確使用卻反應遲鈍,不信?eDDA在2018年推出一個月便爆出盜用漏洞,金管局當時便推出類似雙重認證的方法「治標」,這種治標方法雖然有效,但為使用者帶來不便;奈何治本之法──電子錢包實名制,要等足足兩年後的今年10月,才會有相關指引出台。
說回eDDA轉賬,相信金管局好快有治標之法出台,杜絕「濫用」情況,但真正利民的治本之法更令人期待。既然已有實名制,日後可否在一個app中做到資金的轉入轉出?會否限制業界「濫用」eDDA,以免如信用卡般對eDDA轉賬收取高額手續費? 凡此種種,端看金管局是否有決心規管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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