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稿:政府處理疫情前後矛盾
文:丁海澄
2月至今,香港經歷過三波疫情,但政府在處理疫情危機上似乎仍進退失據,尤其近日帝苑酒店被勒令即時關閉及撤離住客,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建議政府在處理爆發疫情的處所上,提供統一的標準及指引。
縱觀坊間輿論,政府在疏散住客一事上最受人非議。不少專家學者都認為,即日撤離所有住客並非上策,因為若住客不幸染疫,隨時造成社區擴散,更增加追蹤他們過往行蹤的難度。假如當局認為住客染疫機會低,無需隔離,那至少應要求住客完成檢測後才離開,此舉起碼可安撫住客不用「趕頭趕命」另覓住處,亦不會令其他酒店以至社區人心惶惶,恐怕病毒隨住客四散。
當局在對待住客方面「寬鬆處理」,但同時又辣手要求酒店關閉14天以清潔消毒,又要求數百名、病毒檢測為陰性的員工進行隔離,這樣的處理手法又是否合情合理?筆者同意全面消毒是必須的,但是關閉整座酒店14天是否有此需要?日前文化中心有表演者確診,亦只是關閉涉事音樂廳14天,整個演藝大樓則在清潔消毒後重開;又例如今年中政府總部有職員確診,筆者亦看不到政府總部有停運14天的需要。今次酒店的傳播疑點既然是男員工更衣休息室,而相關員工為餐廳職員,勒令酒店暫時停用涉事休息室及關閉有關餐廳,難道不是已足夠和合理?
事實上,若需要封鎖一處地方,應該視乎該場地是否有防疫漏洞,例如早前沙田祿泉樓懷疑因喉管問題,需撤離10及12號單位的所有住戶,值得留意當時並不是全幢大廈的住客須撤退,而只是住在高危的單位的住戶須隔離,故此作為負責任的政府,不是把封鎖範圍畫得越大越好,而是要找出根源所在,對症下藥,截斷傳播路徑。隨著疫情可能出現第四波,不同酒店、辦公大樓、商場、食肆等也有機會出現確診個案,莫非屆時處處也要關門14天!
採用一刀切做法,固然可以省卻行政上的麻煩,但對民生經濟造成傷害不容忽視。筆者絮聒不休,其實是想幫一位被送往檢疫的朋友發聲。由去年社會運動到今年疫情,不少行業可說是「無啖好食」,難得疫情稍緩,業界終於歡呼有工開。若果不幸被送往檢疫,不旦嚴重影響日薪工作人士的收入,更打亂生活安排。筆者從事碼頭物流業的朋友便深受其害,即使與確診者沒有直接接觸、兩次檢測亦是陰性,仍然被迫在隔離營度過14天,突然少了半個月收入之餘,家中老少亦乏人照顧,成為一刀切措施的犧牲品。
疫情已肆虐全球超過半年,已對經濟帶來沉重打擊,大家必須學會怎樣與新冠肺炎共存,做到真正的張弛有度,才可渡過這百年一遇的難關。
作者簡介
90後自由工作者,本科主修酒店管理及旅遊業,大學期間曾當逾十份的前線及後勤兼職。熱愛旅遊,醉心攝影,閒時走到社區每個角落,用鏡頭、文字道出人情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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