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亞柏:建立機制,保障停牌公司小股東權益

2020-11-11
蘇亞柏
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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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上市公司向港交所申請停牌,可謂屢見不鮮。例如,某上市公司作出收購資產等重大商業決定之前,由於這些敏感消息會影響公司股價,為了穩住股價及保障投資者,公司往往會選擇停牌一段日子。依此來看,上市公司申請停牌的原意是為了保障股民,以免他們的身家在股市波動下瞬間被蒸發。但話說回來,若上市公司長期停牌,則是變相把股民的股本箍住,讓他們未能出售股票套現,違反了股票市場自由買賣的原意。

在近年眾多的停牌事件中,較為觸目的包括筆者早前撰文提及的「康宏環球」。2017年年底,證監會和廉政公署曾對該公司調查,並採取聯合行動,出示搜查令到該公司的總部作出搜查,並以涉嫌貪污拘捕了集團一名高層和一名董事,翌日,鑑於事態發展,「康宏環球」自動要求停牌。在往後的三個財政年度,該公司發表通告,表示延遲刊發業績及繼續暫停買賣,結果令股民無從得知公司的現金流、資產和賬目等財務狀況。

筆者的文章見報後,有朋友又提供了另一個例子,即從事傳統中藥、生物制藥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業務的華瀚健康(00587.HK)。據朋友反映,該公司自2016年停牌至今都未復牌。期間,多位高管辭職,但在法院下達清盤令、資產遭凍結的情況下,公司旗下重要的子公司股權竟然被轉到了他人名下。一眾華瀚健康小股東眼看著公司資產莫名其妙的流失,卻又無能為力,心裡十分鬱結!

筆者暫時無法查證上述說法的可信度,但猛然發現,原來上市公司在停牌後,一直未申請復牌,是會衍生諸多漏洞,包括停牌期間如果未有刊發業績,公司財務訊息欠透過,外界不知道資產的現況,令上市公司變相規避了監管機構的監管。

在此情況之下,股民因該上市公司繼續長期暫停股票買賣,股本被無限期凍結,不能轉讓或用作抵押,其投資者權益受到嚴重損害;同時,他們作為公司小股東,也缺少了對公司財務資訊的知情權,於理不合,於理不通。

依筆者來看,本港證監會須研究保障停牌公司投資者的權益,例如設立機制讓股資者在指定期內以停市場價位出售部分股票,又或強制停牌公司在停牌期間如常披露財政和資產狀況,或由監管機構委聘會計師進行核數或加入停牌上市公司作為董事會成員。

須知道,只有建立一個健康和具法律保障的股票市場機制,才能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塑造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形象,以及鞏固境內外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

(筆者並無持有相關股份)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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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筆者提醒大家,投資前,我們需要考慮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各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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