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靜:林鄭的人權論令人膽寒
香港疫情第四度爆發,確診人數每日以倍數上升,截至筆者下筆之時已日增超過四十個確診,顯然冬季前的第四波疫情已提早爆發,政府急忙恢復月前的社交距離控制,希望能把感染人數盡力壓下。筆者兩星期前才在同一專欄撰文「求林鄭別再珍惜羽毛」,期望我們的特首能以市民性命健康和恢復民生為重,長痛不如短痛盡快施行「禁足令」和強制全民檢測,以期把本地疫情清零,再嚴守境外檢疫以落實恢復與內地通關,唯語音未落政府已錯失又一個處理疫情的契機,在新一波疫情爆發下香港恢復正常運作之期渺渺。
政府的進退失據搖手觀望,相信大家都已經習以為常,香港更厚顏要求大陸方面盡快通關,惹得內地地方政府公開批評林鄭要求自私,就更令香港人汗顏,須知大陸官場話只說三分,而且對香港一向容忍,連對黑暴亂港的言論也只是點到即止,絕少會公開對香港進行直接批評,這次林鄭要求人家十四億同心同德,共同短暫犧牲部分的自由,換取全國基本清零,市民生活恢復正常,拯救了以百萬計國民生命的人民,換你八百萬幾乎毫無付出,涎著臉香港人的自私要求,才換來一句直接批評,人家已經算很客氣了。
所謂人權的定義,在於1976年3月23日生效聯合國有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中提到:要尊重包括生存權、宗教自由、集會自由、選舉權、正當法律程序和公平審訊等等...當中以生存權排在首項。這排序實在不難理解,若一個人失去生命或賴以維生的條件,建築在存活之上的各種權利也只是空中樓閣,當然有些人喜歡自由,多於自己的生命是他的個人選擇,但是就算你「不自由母寧死」都好,你都要尊重其他人的生存人權,這是無可爭議的一個原則。中國政府把國民的「生存權」放在首位,在疫情爆發之初頂著國際輿論的壓力,用赤裸裸的事實證明當初的選擇正確,體現出政治體制的優勢,提高了政府的威信和國民的團結。反觀當日批評中國「侵犯人權」的外國,現在全民活在疫病之中,每個人的基本生存權皆不能獲得充分保障,這結果實在令人醍醐灌頂,讓人反思何謂人權的真諦。
林鄭早前以「人權」為由,在疫情爆發之下拒絕進行全民檢測,這種草菅人命式對人權的理解邏輯,與外國不負責任的思想同出一徹,這種意識型態走火入魔的態度造就了歐美各國的「新冠地獄」,如果香港仍不能擇善而執,盡快跟隨內地和澳門的成功範本行事,我們變成另一個地獄之期相信不遠,到了那個時候無論你如何咒怨甩鍋,都不能保證自己的健康和生存。林鄭在鐵一般的事實之下,還發表這個埋沒良心的「人權論」究竟用意何在實在難以猜度,但這種不以市民生命健康為先的態度著實令人膽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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