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初小學生起碼要知道國安法4條罪行名稱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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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要求初小學生認識甚麼是《香港國安法》,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初小學生只需要知道國安法的4條罪行名稱,毋須知道詳細內容。

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通告,提供國家安全教育框架,要求初小學生知道甚麼是《香港國安法》,內裡四大罪行的名稱等,亦需要學習國旗、國徽、國歌,以及解放軍駐港部隊於香港的防務工作。

楊潤雄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教育是因材施教,初小學生起碼要知道國安法針對哪幾種罪行,如果學生能力較高,例如想了解何謂顛覆國家安全等,老師可以進一步解釋。

他又指學校有責任讓學生了解國家安全,局方發出的指引給予學校在行政架構等方面需要下一些工夫,例如有學生有不合適的政治飾物等,學校需要向學生解釋。至於是否違法,他相信學校可分辨明顯涉及港獨的情況,如果有需要可聯絡警民關係主任,提供執法或涉及違法的意見,不一定要立即報警,強調不是要拘捕而是要教好學生。

至於改革通識科的課程框架,楊稱分為香港、國家及世界三部分,香港部分重點了解本港政治制度、國家部分就關於改革開放後的發展,令學生理解國家經濟及科技等發展,準備未來抓緊機遇。而刪去法治、政治和社會參與的內容是專業決定。而通識科最終會否改名為國民教育科,他指局方正進行調查,對於任何名稱均持開放態度。

從無強制教師做恆常檢測

另外,教育局日前宣布,如學校能安排全校教職員在復課前14天內完成檢測,可向教育局申請全校恢復半天面授課堂。楊潤雄重申,沒有強制教師必需進行檢測才可全面恢復面授課堂,只是提供多一個選擇予學校。

對於只要求教師檢測是否足夠安全,楊潤雄表示,並非要求學校完全零風險才回校上課,但教師在校內走動較多,教學亦需要經常說話,風險相對較大。至於做法會否為學校帶來壓力,他反問是否因為擔心其他因素,要取走學生可以上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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