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藝發局確是「見識少」,負責人應問責下台
新民黨容海恩表示,留意到「M+博物館」其中一幅展品為艾未未以中指豎起指向天安門廣場,認為照片低俗,對內地不敬,應先抽起作品。她認為博物館由公帑建造,並質疑相關作品或已違反《港區國安法》,實不宜在政府地方展出。
藝發局視藝組主席陳錦成回應指,艾未未的「中指系列」主題為挑戰權威,除了對北京天安門舉起中指之外,亦有其他照片向美國白宮、法國巴黎鐵塔和德國國會大廈等地方豎起中指。陳錦成認為容海恩「可能見識少」,不懂文化藝術,應到藝術館「虛心學習」。
筆者認為陳錦成的講法,只在指鹿為馬,顛倒黑白是非,企圖以「藝術」之名來為一幅詆毀國家的照片護航,應予以強烈的譴責:
1. 古今中外,「豎中指」的手勢,都帶有人身攻擊和挑釁的意思,從來就是一個「不文手勢」。敢問要理解一個「不文手勢」的惡意挑釁,需要有多少「見識」呢?難道因為有人以藝術之名,就可以擺明車馬的侮辱國家?有一班藝術家或組織為這所謂的「作品」背書,這「不文照片」就不算是侮辱國家?藝術家就可以挑釁國家?藝術家便可以觸犯「國安法」而不受制肘?
2. 藝發局負責人認為,艾未未不只向北京天安門舉起中指,還有對世界各國的著名及有代表性之建築豎起中指,就表示艾未未不是針對內地,這歪論就更加可笑。難道以「不文手勢」對着一個人才算是挑釁,只要「豎中指」面向一大群人,就不再算是人身攻擊?舉一個例子,莫非以粗言穢語咒罵某人就是侮辱,但只要連某人的祖宗十八代,再加上他的同事和朋友都一起罵了,就不再有問題?即殺一人才犯法,殺十人反而無罪?這是什麼邏輯?
3. 既然「中指系列」不只針對內地,而且更是挑戰權威的表現,其他作品又能否在當地展出?請問向白宮「豎中指」的照片,能否在美國華盛頓白宮附近展出?以中指指向巴黎鐵塔的作品,是否收錄巴黎博物館裡?你又能否向伊斯蘭國家的建築物和英國皇宮舉起中指而全身而退呢?重點是,為何以港府公帑建造的博物館,居然可以大搖大擺的放一幅侮辱國家的照片?有政客善意提醒,負責人還要出言反諷,恬不知恥?
4. 艾未未的「中指系列」有什麼原意是一回事,但藝發局對作品照單全收,不僅把照片展出,還把圖象發放上網,到底又是什麼意思呢?港府出資的「M+博物館」之內,居然有人為了表達對國家之不滿而展出一幅涉嫌侮辱國家之相片,還以藝術之名來強辯,實是其心可誅也!
5. 一直以來,香港除了有人不斷挑釁國家和港府,涉嫌觸犯國安法之外,還有一班人充當「第二梯隊」的角色。每當「前線人員」被批評或被拘捕,「第二梯隊」就會跳出來,以「宗教自由」、「學術自由」、「新聞自由」或「藝術自由」的名義,不斷為「前線人員」護航。很多「第二梯隊」,還躲在政府體制之內。港府又豈能繼續聘用這一大班仇恨國家的人呢?
退一步來說,就算相關負責人完全無知,不過是「可能見識少」,才會犯下這嚴重過失,我們也不能輕饒涉事的人。連「豎中指」是「不文手勢」這般膚淺常識也不懂的人,又有什麼資格在港府體制之內負責發展文化和藝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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