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人間正道是滄桑——以巴衝突的香港視野
自五月中旬起,以巴又衝突了。或者,更準確地說是以色列國恃強淩弱,無視國際法,又在欺負巴勒斯坦人。更教人意外的,是以色列完全漠視當今國際社會的規則,表達出來的好殺、冷酷、專橫和傲慢,都與二十一世紀的世界格格不入,每當看到以色列國民軍狂轟濫炸加沙地區,血肉橫飛、生靈塗炭時,我都會有一種在看昔日戰爭紀錄片的感覺,這真是今天的世界嗎?
在香港討論以巴問題,很容易受兩個因素所左右,第一是宗教信仰。
以色列人所依據的是舊約《聖經》,裏面提過迦南地區是猶太人的領土。在人類六千多年文明史中,土地只是各國、各民族你方唱罷我登場的舞臺,如果只憑一句「我祖先曾經來過」就能名正言順,那天下必定大亂。
猶太人曾經在今巴勒斯坦地區生活過,也建立過猶太王國,但在二千年前已被逐走,而二千年前的中國還處西漢中期。之後統治過巴勒斯坦地區的有:新亞述帝國、新巴比倫帝國、波斯第一帝國、希臘帝國、塞琉古帝國、托勒密埃及東羅馬帝國(拜占庭)。後來巴勒斯坦地區長期為阿拉伯人控制,後來是鄂圖曼帝國的領地,再後來是英俄法等支解了鄂圖曼,並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巴勒斯坦被英國佔領,成其保護地區。
從以上資料,我們看到猶太人只是巴勒斯坦地區的過客之一,他們不是最早到那裏的(迦南人比他們更早),也非居住時間最長的(阿拉伯人的時間要長得多)。如果這種「我活故我有」的邏輯成立,那國土曾經是從東海到東歐的蒙古帝國、或在每一大洲都曾有分店的日不落帝國,豈不是隨時向這版圖內的任何國家發動戰爭,還可理直氣壯、理所當然?
第二個因素是贖罪情結。
二千多年來,猶太人流離失所,受到歐洲多國排斥,被稱為「歐洲之癌」,二戰期間更遭受納粹德國的種族屠殺,歐洲諸國欠猶太人太多,所以都有點贖罪的意思,而猶太人控制的美國傳媒又大大強化了這種贖罪意識,弄得好像全世界都欠了猶太人般,要為他們的苦難賠罪。但事實是,二千年前趕走猶太人的是羅馬人,屠殺猶太人的是德國人;排猶的多是歐洲人,千多來和猶太人無冤無仇的阿拉伯人,他們在歷史上甚至收留過猶太人,阿拉伯人卻要為歐洲人的罪行埋單,付出國破家亡的代價。
這正是以巴問題最荒謬的地方,這種荒謬配上以色列總理内塔尼亞胡言論,已到荒誕的境地,他曾赤裸裸地寫過:「弱者將崩壞、被屠殺、被從歷史中抹除,而強者不管是好是壞,都會生存下去。強者為尊,強者有盟友,最終和平也歸於強者。」
我並不想從「雞蛋和高牆」的角度去聲援巴勒斯坦,也不想從善惡角度去挫強扶弱,更不想說一堆世界要和平、要公義等廢話,如果世界是有公義的,一百多年前就沒有五四運動,當時的中國人也不會想不通為什麼列強不主持正義?
那我們——和中東相隔千里、與以巴兩族都沒有恩怨的香港人——應如何看待以巴衝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