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2號橋暴動案 四被告兩罪成兩罪名不成立

2021-07-07
 
AAA

 21.jpg

中文大學2號橋在前年11月反修例風波期間爆發衝突,首宗暴動案四名大專生被告,其中兩人罪成,另外兩人罪名不成立。

四名被告中,18歲IVE學生張俊浩暴動罪和反蒙面法罪成,藏有攻擊性武器不成立。23歲中大學生鄧希雯暴動罪和反蒙面法罪成。21歲中大學生陳起行暴動罪不成立但反蒙面法罪成。24歲理工學生李俊皓所有控罪不成立。

38.jpg

法官李慶年裁決時指,張俊浩在案發時及被捕時外貌衣着吻合,不相信被告所講由神秘女子協助進入衝突範圍並提供裝備的說法。

而鄧希雯的供詞稱留在暴動核心範圍13分鐘,李官認為現場有如戰場,心智成熟和無辜的人必定會及早離開,當時亦有路可逃,但被告留下13分鐘,裝束與其他示威者相似,實際鼓勵使用暴力。

至於陳起行和李俊皓,李官表示控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二人言行和行為參與暴動,加上警員證供有爭議,供詞與呈堂片段有矛盾,不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