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港大生容頌禧獲准保釋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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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犯議案,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的其中一名港大學生容頌禧,早上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

4名港大學生上星期四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裁判官原本批准容頌禧保釋,但控方隨即申請覆核。高等法院早上審理覆核聆訊,容頌禧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及大律師黃宇逸代表,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就代表律政司,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聽完雙方陳辭後,決定批准容頌禧保釋。

容頌禧的保釋條件包括5萬元現金擔保、遵守宵禁令、不得離港;不得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言論或作出任何行為,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不得在學生組織的行政崗位上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行動對抗香港或中央政府;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等。

同案的其他3名被告,分別是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及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4名被告各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亦面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作為交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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