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勇飛:加拿大貨車司機堵路事件體現「馳名雙標」
加拿大政府近日面對貨車司機反疫苗示威者的堵路行為頭痛不已,首都渥太華交通瀕臨癱瘓,經濟活動大受影響。加國政府藉法院頒佈臨時禁制令,禁止反對強制打疫苗的貨車司機在國會範圍「胡亂」響號,又準備吊銷那些參與堵路司機的貨車執照及保險,更警告會檢控那些向示威者提供物資的人。加國處理這次示威的手法,令人霎時想到西方國家曾幾何時公然支持香港近年幾場大型示威堵路是集會自由的謬論,真正讓全世界領教西方國家的「馳名雙標」。
這次示威源於加國政府新推出的防疫措施,規定美加邊境的跨境貨車司機必須完成接種疫苗,此舉激發了部份貨車司機及反對防疫措施民眾的不滿。一場名為「2022自由車隊」的示威自上月底爆發,近萬名示威者湧入渥太華以駕車形式上街抗議。據外媒報導,示威十分和平,示威者在車內響號、燃放煙花及在市內多處堵路以表達不滿,示威並未涉及暴力行為。
但有趣的是,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在示威的第二天便攜家帶眷從官邸撤離。示威浪潮持續約一週後,渥太華便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理由竟是因為示威者比警察多。更有官員指示威是一場「全國性的暴動」、「佔領」運動,更聲言要出動軍隊平亂。及後,杜魯多於社交平台發文稱,雖加拿大人有發聲反對、抗議的權利,但強調這些權利不等於堵死加國的經濟,或其他公民的日常生活。就此,筆者仍未見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反對杜魯多的說法,畢竟在她老人家眼中遊行示威可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應是多多益善。
回想起加拿大外長在黑暴期間發表聲明,強調要讓港人享有基本自由,包括自由集會權利,如今加國面對手無寸鐵的和平示威者,不是應該表示歡迎和尊重嗎?怎麼在香港堵路是「集會自由」,在加拿大堵路就是暴動呢?連提供物資給示威者的「和理非」都要入罪?自詡人權大國的加拿大,在集會自由的標準上「彈出彈入」,真教人啼笑皆非。
事實上,要論「搬龍門」這項傳統技藝,還是作為足球強國的英國技勝一籌。去年,環保組織「隔絕不列顛」多次發動堵路、堵鐵抗議,首相約翰遜炮轟示威者無權引發混亂或干擾他人生活,更揚言要推出新法嚴懲堵路行為。果不其然,英國政府隨後宣佈修訂法例,堵路者將要面臨最高51星期的監禁及無上限的罰款。此外,法例又擴大警察截停搜查的權力,允許警方對疑似攜帶抗議物品,包括標語牌、傳單和橫幅的人士進行搜身,拒絕者最高處以監禁51週。但最令人超乎想像的是,法例竟賦權英國政府可以禁止被點名的人士出席抗議活動,包括在網上表達支持相關活動也能禁止,全面剝奪發言權。
修例草案提出不久,英國國民大驚失色,貴為「民主二哥」的英國竟要成為警察國家 (Police state)?在「不自由,毋寧死」的驅使下,不少英國青年決定採取「違法達義」,在倫敦、布里斯托等地反修例起來,抗議中有85人因暴動罪被拘捕起訴,領軍人物更被判處14年監禁,相比《港區國安法》首位定罪罪犯唐英傑的9年更高。當英國人看到英國外交部指責《港區國安法》打壓香港的言論自由之時,相信他們內心必定百感交雜。或許,他們正在等待中國版的「BNO 5+1」移民計劃,好讓他們可以來到中國呼吸自由新鮮的空氣。
俗語說「針唔拮到肉唔知痛」,當所謂「民主」、「自由」、「和平」的堵路示威出現在西方的民主大國上,他們便立即改變立場,主動承認自由和權利是有限度的。正如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所言,其實「自由是有限度的」才是真真正正的普世價值和普世標準。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