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豪:取消「禁飛令」不影響抗疫大局
特區政府公佈放寬防疫措施的「路線圖」,當中最大的動作,是自4月1日起,取消針對9個國家實施的「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又稱「禁飛令」或「禁抵令」),同時將檢疫要求劃一,所有海外抵港港人在檢疫酒店隔離期間,若連續在第6、7天快速抗原檢測呈陰性,便可以提早「出關」。新政策引發了一些爭議,部分人士認為新政形同「中門大開」,有違「外防輸入」的要求。筆者認為這種評價是不公允的。
必須強調的是,特區政府現階段並未放寬非香港居民入境,現階段仍然只有香港居民才可回港。依據基本法第31條,香港居民有出入境的自由,回港是港人的憲制權利。更何況,作為一個國際城市,香港總有人需要前往海外,或升學、或探親、或公幹、或投資,這些也是離境及再入境的正當理由,也是基本的公民權利,是不應該被禁止的。但過去3個月,持續性和「一刀切」式的「熔斷」,已令不少滯留海外的港人有家歸不得;不少取得香港工作和學習簽證的非永久居民也無法到港,對香港的人才政策帶來負面影響。反觀疫情防控成功得多的內地,過去2年多,不論面對多麼嚴峻的輸入風險,內地也沒有對境外地區實施徹底性的「禁抵」,沒有禁止回國前21天或14天曾身處英美法等國的境外公民入境,更曾多次以包機形式安排海外中國公民回國,保障國民回家的權利。難道內地又是「中門大開」?
防疫工作應以科學為依歸,而非憑「直覺」和「感覺」。最新數字顯示,絕大多數輸入個案都是在檢疫期的首7天確診,甚至在機場「檢測待行」階段就已確診,這和Omicron變種病毒潛伏期較短是有關的。此外,入境人士須已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登機時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在檢疫酒店隔離期間,入境人士須每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只有抗原測試持續陰性且第5日核酸檢測呈陰性,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檢測同樣陰性,才可獲准在第7天提前離開檢疫酒店,再出現隱性患者的機會經已極低,可有效防止輸入個案進入社區的風險。一系列的檢測和隔離要求,經已很大程度降低「輸入個案」對香港醫療系統和社區的風險與壓力,可謂嚴謹把關,絕非中門大開。
事實上,依據衛生署的最新指引,已入住社區隔離設施的感染人士或尚待入院人士,若已接種至少兩劑新冠疫苗,只要在檢測陽性後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測試結果轉陰性,便可以離開社區隔離設施或家居,如常生活。連確診患者也能夠依據第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測試結果「出關」,更何況是一直檢測陰性的海外入境人士?難道一直檢測陰性的非確診人士,其「播毒」風險會更高嗎?
防疫政策不能一成不變,必須根據疫情和社情的變化作出相應調整。內地新公佈的新冠肺炎診療方案,確認輕症感染者無需入院,也放寬了解除隔離和出院的標凖。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常委會會議上更強調:疫情防控工作要更有針對性,要提高科學精準防控水平,努力用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不可否定的根本原則,但防疫政策總不能無限加壓,不能徹底否定其他社會需要,終須是要講求一個平衡,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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