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飛 :孫子兵法真的這麼厲害?(二) 兵者 詭道也
上一期最後談到,《孫子兵法。計篇第一》裡面有一句名言:兵者,詭道也。意思是軍事當然是講究詭詐計謀之道的。這是一句被廣泛引用的名言,聽著好像很有道理,但細想又好像是句廢話!用兵之道,當然是為求戰勝對手,而可以不擇手段,自然什麼陰謀詭計都用上了。本來就應是如此,這有什麼好提的?還不是一句永恆正確的廢話嗎?
其實不然。筆者有一個觀點提醒大家:人類學問的各種理論和著作(尤其人文學科),不能孤立來看待,不能把一種理論和著作無限放大,變成彷彿在整個學術史、思想史和文獻史上似乎就只有這麼一套理論,就只有這麼一套著作!同理,《孫子兵法》雖然大名鼎鼎,貫穿古今中外,但在中國軍事思想史和文獻史上,並不是只有一部《孫子兵法》。之前有《司馬法》,之後有更多,例如《孫臏兵法》等等。因此,不能把一部《孫子兵法》無限放大,似乎整個中國歷史就只有一部兵書傳世一樣!
《孫子兵法》當然有其非常輝煌的內容,但實事求是地說,也有它的時代局限性。筆者認為,《孫子兵法》最大的意義,恰恰在於它打破了西周和東周春秋時代禮法制度對戰爭行為的約束,而並不是它對所謂的「謀略」的貢獻。
什麼叫做打破禮法制度對戰爭行為的約束?眾所週知,周朝從它創立的第一天開始,就是實施《周禮》制度,把包括戰爭在內的所有行為都以「周禮」來加以約束。因此,戰爭對於同受《周禮》約束的華夏諸侯各國,其實更多像一種體育競技(當然是要拼命的),在各種軍事禮儀的規範之下,進行鬥力,而不是鬥智!
春秋五霸中的宋襄公,因為在與楚國的戰爭中,處處講求禮法:在宋國和楚國之間的泓水之戰中,楚軍在渡河之際,不發動進攻,要等待對方完全渡河與排兵佈陣之後,才堂堂正正進行正面交鋒,他說:「仁義之師,不推人於險,不迫人於阨。」結果當然被強大的楚國打得大敗,宋襄公從此變成死板不知變通的反面教材。但是,如果從《周禮》的角度來看,宋襄公其實是恪守軍事禮儀,把戰爭看成華夏諸侯之間的軍事競技,拒絕採取任何乘人之危的軍事謀略,尊重同為華夏文化的諸侯,把軍事行動看成純粹的鬥力而不鬥智,孔子曰:殺人之中,又有禮焉。這才符合「武德」!
但恰恰從《孫子兵法》的角度來看,趁著敵軍渡河之際,才是發動進攻的絕佳機會!《孫子兵法。行軍篇》有言:「勿迎於水中,令半濟而擊之。」就是講,不要下河與正在渡河的敵軍拼命,而是等到敵軍一般渡河、另一半還在河中的時候,一舉發動進攻,予以殲滅!這就是「兵者,詭道也」的生動例子!
像宋襄公這樣的恪守軍事禮儀的例子,其實多不勝數,絕對不僅宋襄公一個孤例,筆者從《左傳》中至少可以找出一堆類似的例子,雖然未至於像宋襄公那麼極端,但也是從方方面面遵守周朝禮法的軍事禮儀,尚力不尚智,這成為了春秋時代諸侯之間的「國際戰爭法」,成為一種軍事行為的道德倫理約束
《孫子兵法》是成書於春秋末年,《周禮》已經徹底禮崩樂壞,但餘威猶在,諸侯和貴族將軍們對於使用謀略詭道,還是有相當的道德心理顧忌。《孫子兵法》的「兵者,詭道也」,說白了,就是提供一套全新的軍事行為倫理觀:不必再顧忌任何禮儀禮法,戰爭能打贏,才是王道。要打贏,就必須不擇手段,就必須使用各種迷惑擾亂敵人對手的詭道謀略!
把諸侯和貴族將軍們從道德禮法的約束中徹底釋放出來,這才是《孫子兵法》強調詭道的最重要意義!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