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頴灝:沒打針的臨時疫苗通行證是莫名奇妙
政府早於五月時已列明,即使未接種本港要求的相應劑量疫苗,在2022年5月1日起,從內地或澳門抵港的人士,透過「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到港,便可獲發一個由抵港日期起計六個月內的臨時疫苗通行證,方便出入指定處所,雖然政府亦提醒應盡早按「疫苗通行證」不同階段的要求,在本地提供新冠疫苗接種的地點接種所需劑量的疫苗,但近日本港疫情反覆,每日新增個案數字在高位徘徊,但內地或澳門居民未曾接種任何疫苗、沒有獲發內地或澳門的豁免證明書,抵港後只要到郵局辦理臨時疫苗通行證後,安心出行會自動變藍碼,可自由出入受疫苗通行證規定的場所,近日因而引起網上熱議。
筆者理解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抗疫政策方針,內地主要以動態清零方式減低感染風險,但沒有如香港特區廣泛使用疫苗護照,而香港難以跟隨內地的動態清零,筆者明白平衡本港形勢下採用疫苗通行證的半強迫措施,驅使市民尤其是高危人士接種疫苗,這應是疫苗通行證的政策核心原意及科學思維。
再說內地雖然是低風險地區,但內地居民來港後仍有機會受感染。因此本港市民需要完成接種疫苗才能進入特定場所,惟入境者如「一針都不打」就可以獲得豁免,觀感上不理想,亦違背疫苗接種政策。疫苗通行證不應關乎持有人來自的地方疫情風險的高低,而應該是要着重減少入境人士在港感染的機會,以免增加本地社區傳播及加重本地醫療系統負擔的風險。而最弔詭的政策漏洞是港人即使沒有接種疫苗,如果返回內地後再經「回港易」入境,仍然可透過此政策獲得豁免,這做法是違背疫苗接種政策,筆者建議要一視同仁,任何人士沒有疫苗接種就不應有任何方式的疫苗通行證以進出公共場所。
當然筆者明白內地亦會給予一定配額讓港人回內地,而且無論內地或外國的入境旅客對本港疫情近日並沒有對本港構成重大威脅,所以當局不應強制附加要求,阻礙兩地人民往來,但我們需要明白臨時疫苖通行證是否違反國家鼓勵國民接種疫苗的方針,因為國家推廣要接種新冠疫苗,但同時特區政府容許不用打針來港後能自由出入公共場所,筆者是覺得有點背道而馳,因此希望港府在豁免措施上盡早根據本港的實際疫情發展及在疫苗通行證政策作出適當的調整。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