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冠深:北部都會區與深圳聯動發展 建大灣區同城引擎
月前香港中聯辦就「國家可以為香港提供的戰略性支持」徵求意見,引發我對該問題的思考。我認為,中央全力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與深圳聯動發展,形成粵港澳大灣區內一個約二千萬人口的雙核同城引擎,是香港目前最需要的戰略性支持。
有道是「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域」。2019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會議上強調:「要在新形勢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要增強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經濟發展優勢區域的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增強其他地區在保障糧食安全、生態安全、邊疆安全等方面的功能,形成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佈局。」
「增強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經濟發展優勢區域的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正針對香港當前的發展樽頸。因此,我建議以「香港倍增規劃」這個口號破題,全力支持香港與深圳聯動發展,形成粵港澳大灣區約二千萬人口的雙核同城引擎,從而使香港這顆一國兩制下的東方之珠增加動能,凝聚信心,再創輝煌。
在這方面,二十大報告為我們作出了重要示範。二十大為全國人民提出的「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口號,直截了當,凝聚天下炎黃子孫人心。最近廣東省二萬五千人動員會上,廣東省委書記黃坤明提出了「再造一個廣東」的奮鬥目標,同樣轉眼間就在大灣區家喻戶曉。
目前來看,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多個發展目標包括北部都會區、完善創科生態圈,實現香港『再工業化』,建立半導體和晶片研發和設計中心、營運新能源汽車產業,以及滿足中央要香港鞏固和發展八大中心的要求,無疑都是香港最能發揮優勢的領域。但還是缺乏一個如「再造一個廣東」這樣能夠統攬全局、深入民心的口號。
因此,竊以為中央可推動香港提出「香港倍增規劃」。一如「再造一個廣東」,是一個在不同領域、行業可以有不同時間表和規模指標的彈性框架。但總體而言,則包括了五到十年內香港的人口增長、土地開發、GDP、進出口總額、科研能力、教育設施實力評估、專業人才人數、世界五百強企業駐港總部或亞太區總部數量、醫療設施和人員質量與數量、旅遊設施、大型科研設備、每年在港舉辦大型展覽、國際會議和文體活動數量等指標性要求。
提出倍增規劃,更重要的考慮就是香港作為只有七百餘萬人口的都市,已難以承擔世界級大都會、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城市、中國對內對外雙循環經濟新格局的戰略樞紐等要求。香港現有人口在數量上,早已無法望深圳一千七百萬人口、廣州一千八百萬人口之項背,更落在在東莞之後。
不少人以倫敦、紐約為例,試圖說明香港的人口體量與之相當。但事實上倫敦市人口雖說也是七百萬,但倫敦大都會區的人口是一千三百萬;紐約市人口八百萬,但紐約大都會區的人口是一千九百萬;東京市人口一千三百萬,東京大都會區的人口達三千六百萬;上海大都會區有二千三百萬人,北京大都會區也差不多二千萬人。在在說明,香港的人口和經濟體量過小,不利於「一國兩制」獨特優勢的發揮,更難以肩負起中央要求的鞏固發展八大中心的重任,難以強而有力地帶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也不利於完成民族振興所賦予香港的重託
當然,「香港倍增規劃」是一個彈性框架,不一定強求十年八年內將人口增至一千六百萬,但讓香港全力引入優才以及高質量勞工,並與深圳口岸經濟帶通過「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橫琴模式,形成一個人口約二千萬的國際級雙核心大都會合作區,理應成爲中央支持下,本屆特區政府提出的明確的中期發展目標。
何況,相較於深廣興旺的人口增長,香港截至去年底最新人口約七百三十三萬,按年減少近七萬人!其中出生人數連續第七年下跌,僅三萬二千人,爲一九六一年以來最低紀錄。影響所及,香港疫後經濟復常的過程處處遇到人力樽頸,雖說接近全民就業,可勞力市場捉襟見肘。何況,香港人口老化明顯,不早作籌謀,將無法應付未來發展以至走向沒落。
實現香港特區倍增規劃,一大突破口就是啓動香港北部都會區與深圳口岸經濟帶的聯動發展。粵港澳大灣區最大特點是區內擁有兩種制度、三個獨立關稅區,這是大灣區多元發展的優勢,卻也是推動一體化和深度融合的難度所在。
深圳口岸經濟帶和香港北部都會區正是銜接「兩制」的核心樞紐,是大灣區內地城市與香港陸路連接最緊密的區域。積極推進深圳口岸經濟帶與香港北部都會區協同開發,最終借鏡《橫琴方案》,賦予港深雙方極大的政策自主權和共同決策權,達至合作區「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發展模式,是「一國兩制」的實踐性突破。對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特殊作用,有助探索如何更好利用兩種制度優勢,在灣區資金、人員、貨物、數據流動和規則對接等方面發揮示範功能。港深兩地應主動把握香港北部都會區和深圳口岸經濟帶建設機遇,實現深港協同發展,同時突破香港人口不足,動能不足的樽頸。爲此建議:
一,設立協同規劃委員會
建議在中央指導下,由深港兩地政府高層領導牽頭,設立協同規劃委員會,提高雙方參與規劃過程,充分聽取深港兩地訴求。委員會可以集中開展三方面工作:
(1) 提升深港兩地軟硬件設施連接水平。在交通連接上,協同規劃跨境公路、鐵路和船舶航線;在口岸建設上,共同推動口岸通關智能化和便利化,以及共同梳理兩地規則銜接中面臨的主要障礙,加強「軟流通」效能。
(2) 開展城市功能對接提升規劃。香港靠近邊境地區的發展明顯滯後,尚無清晰詳細規劃,而深圳靠近邊境大部分為已發展地區。委員會可以在雙方共識基礎上展開詳細規劃,共同商討如何展開城市功能的升級、改造和對接。
(3) 協調兩地產業佈局。深港兩地各有自身的產業優勢,在未來發展過程中需要注意產業佈局的差異化和協同化。建議由中央牽頭推動深港兩地政府成立合資公司,以河套等合作平台為試點,共同負責深港兩側園區管理,落實管理層面的融合,綁定共同利益,真正實現協同規劃與發展。
二,建設粵港深度合作示範平台
《橫琴方案》賦予粵澳雙方極大的政策自主權和共同決策權,呈現出合作區「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發展模式,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大突破。《橫琴方案》將內地原有關稅管理區「後撤」,並對貨物採取「一線放開、二線管住」措施,同時進一步簡化人員往來措施。合作區亦設有粵澳政府共同組成的管理委員會,這些創新模式讓兩制能在粵澳橫琴特殊區域有效融合發展。
建議借鑒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實踐經驗,鼓勵粵港雙方就彼此合作的不同模式進行前期研究和準備,例如考慮在深圳前海海洋新城、香港流浮山海岸發展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港沙頭角中英街四個特殊區域,率先發展「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粵港深度合作示範平台」:
(1) 採取「關外」模式。目前,一般綜合保稅區基本上是「境內關內」的監管模式,是在執行較為嚴格的監管、許可、程式要求下,給予進境貨物暫時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特殊待遇。「粵港合作示範平台」由於屬「關外」區域,可參照香港自貿港的貿易政策,以關外保稅區模式,對境外進入平台區域內的貨物實行高度開放的國際運輸和清關管理。除相關規定不予免稅或保稅的貨物外,對從境外進入平台區域與生產有關的貨物給予免稅或保稅,並對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2) 開展協同立法和優化營商環境。在堅持本地立法創新與國家法制統一相結合的原則下,鼓勵粵港兩地探索協同立法和法律合作,參照香港的營商環境與法律法規,在港深連接帶的「粵港合作示範平台」逐步實現兩地法制環境融合。積極探索以至實現人流、物流、資金流在合作示範區內的無縫對接,快速流通。並在保障網路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許粵港兩地建設信息專用通道,支持電信企業提供跨境資訊服務,並以適當方式經營電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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