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永哲:加兩蚊非同小可 政府宜檢討綑綁式巴士加價審批機制
今年元旦中電及港燈電費分別加價19.8%和45.6%,但機制下容許因應燃料費在三月起再加價約1.3%至約4.7%,令港燈每度電價升穿2元。市民還未想通為何可加完再加之際,又出現五間專營巴士公司加價申請的新聞,驟眼看來加幅由8.5%至50%不等,但比較特別的是新巴及城巴市區路線是申請劃一加價2元。筆者細看分析報道才察覺這個「加兩蚊」說法,其實有路線加幅高達65%,加得比港燈更瘋狂,難怪有立法會議員直斥城巴新巴亂加價「根本唔想做」。
五間專營巴士公司(共六個專營權)先後提交加價申請,龍運及嶼巴分別申請加價8.5%及9.8%,九巴申請加價9.5%,新巴及城巴營辦市區路線的「專營權一」申請劃一加價2元,城巴「專營權二(北大嶼山、過境、旅遊及通宵路線)」申請加23%,機場「A」及「NA」線則申請加價50%。其中新巴及城巴的「劃一加價2元」申請,與其他同業的加幅難以類比,對數字敏感的市民不禁會問「即係加幾多%?」
不知與長者「兩蚊搭車」的優惠措施是否有關係,兩蚊看來似乎沒甚「殺傷力」甚至變成便宜的代名詞。看看港燈現時逾兩蚊一度電,其實當中燃料調整費已比去年貴了兩倍。同一道理,若新巴及城巴市區路線原裝加價方案獲批,劃一加兩蚊下,加幅最高的10條路線(全位於港島南)數字上很驚人,其中往來香港仔至利東邨的98號線將由3元加至5元,加幅竟達65%。新巴城巴母公司匯達交通高層在立法會就加價解畫時,還稱「劃一加2元是最公平」,可以將加幅平均分布於乘客身上,完美示範何謂「語言偽術」,但相信港島南居民絕對不會同意。
根據各巴士公司業續,表現最差的是城巴「專營權一」,2019/20及2020/21兩個年度也蝕逾億元,疫情前是1.16億元,疫情後是1.24億元,分別不太大。可能有人會認為「蝕錢所以加多啲好合理」,但想深一層,虧蝕就應該加幅高嗎?首先,生意虧蝕有不少因素,一些難以控制的原因例如疫情,這值得體諒,但經營不善或無心營運導致入不敷支,就是與人無尤。觀乎政府2020年曾推出一次性補貼,令巴士公司有額外收入,但城巴虧蝕勢頭依然,這情況就似乎就屬於後者了。
其次,巴士是基層市民慣常出行工具之一,加價是民生大事,非同小可,而營運者是獲政府批予專營權的企業,必須有適當社會責任意識。虧蝕某程度上是反映服務出問題或不夠競爭力,乘客不選擇用其服務。從多名議員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也為此「開火」可見,有議員就提議政府應協助其重組路線,而非批准強行加價出現「雙輸」局面,筆者十分認同,要市民因為巴士公司虧蝕而「硬食」天價加幅,確非有社會責任的表現。
另外,政府「綑綁式」審批巴士加價,其實也需要檢討一下,因這間接影響加幅申請是否「貼市」。龍運及九巴去年1月及6月提出申請,嶼巴、新巴及城巴兩個專營權則於9月才申請,政府要等待所有公司完成申請程序,才一併作考慮,令各公司等待時間不一,最終最先提出的龍運如獲批,有關價格已最少是滯後一年多了。因此不少人也質疑過,各公司經營情況不同,一併考慮加價是否公平及對市民最好。筆者建議,政府應考慮設立機制讓專營巴士公司按既定時間申請加價,這免卻不確定性之餘,在可以定期持續調整票價下,巴士公司要求超高加幅的誘因必然會減少。
無論如何,巴士加幅高低不應與業績直接掛鈎,否則可能會變相助長用財技去令盤數更有利提出加價申請,對一些盡心經營的同業並不公平。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李碧茜稱,需在社會及巴士公司財務可持續性上尋找平衡,政府會做好把關工作。政府究竟何時完成加價審批,未有時間表,筆者希望當局是基於公平原則作決定,否則在疫後本港經濟處於復甦階段時,市民「樣樣都畀多兩蚊」的話,生活就會百上加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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