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公開汽車閉路電視片段合適嗎?
過去數個月,不少的士、小巴和電約車司機,把剪裁了的車廂片段在公開組群或網上頻道分享,公諸同好,當中有女子在車廂內換衣服、有情侶情到濃時在車廂內有過火的纏綿動作、有辱罵司機、也有涉乘客糾紛,這些片段的主角,被人評頭品足,甚或被作出太過火的批評,想深一層,在公共交通工具或網約車上,乘客是需要支付車資的,然而,個別司機不但沒有在車廂當眼處或在乘客上車當刻告知已進入一個受監控範圍,車程被錄影,沒有保障乘客的私隱,而且司機或片段管有者在「偷看」片段後,選擇性地將片段剪輯和公開,既沒有提供前因和後果,未能讓公眾掌握到事件的來龍去脈,又或沒有替片段中的乘客受害人臉部「打格仔」,變相是公審片段主角,這違反了司機的職業操守,如果片段涉色情,公開片段更涉管有和發佈淫褻物品,屬刑事罪行。
車程是付費的,在法律角度,已構成一個合約行為,乘客登車的行為,並不代表允許被偷拍、被偷錄、被公開,嚴格上說,的士或網約車車廂在接到訂單(或的士落旗)那一刻,司機已經需要在整個車程受委托把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在提供服務期間,車廂屬半私隱的空間,乘客在享受服務期間的私隱理應受到保護,就像餐廳被包場舉行派對,除非涉刑事案件或交通意外,否則期間該處的片段不宜被事後公開。
既然車廂安排片段的理由是保障乘客的安全和安心,但如果在車程後,拍攝到乘客容貌、身體部分、體態和言談的片段,在未經授權,或未通知乘客下被公開,甚至被廣傳,就是沒有讓乘客感到安心,就是本末倒置,這等只滿足司機,偷錄和公開,或基於變態、不正常或報仇心態,已違反了服務承諾和誠信,也背離了駕駛者和提供服務者的最基本道德,應被譴責。
很顯然地,個別汽車閉路電視是在個別人士之間的手機訊息或群組被傳閱,但其他本來非公開片段卻被上載在公開網上組群廣傳,而如果該等群組或專頁,根本是設定為公開瀏覽,任何人均可輕易看到片段,沒有閱權限制,則司機上載片段的居心何在?那麼,難道駕駛車輛的目的只是為了偷拍和偷窺?任何未經片中主角同意下公開的車廂片段,就是侵犯乘客的私隱和滋擾,已涉惡意起底,應被依法禁制和追究!
本來,汽車閉路電視的作用,是善意保障司機和乘客的安全,或在涉交通意外或刑事案件可用作證據或即時偵查追蹤,而非滿足司機單方面的惡作劇、報復或偷窺慾,如果司機不懂得自律,把乘客付費享受車程服務期間的私隱在公開平台披露,讓乘客成為嘲笑、起底、幻想或批判對象,日後,如果立法把未經授權公開汽車閉路電視刑事化,或不允許作未授權的車廂攝錄行為,那麼,各方只會成為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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