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關注村巴和商場穿梭巴士問題
香港可謂是一個交通方便的城市,除了鐵路網絡縱橫交錯,個別住宅區的商場臨立,商場與商場之間以天橋連貫,港鐵站和主要巴士站又設有巴士和小巴接駁到各個屋邨,此外,多個巴士服務承辦商營運收費服務,每個工作天的早上及傍晚穿梭屋苑、屋村和多個主要工商業區,讓上班一族可以點對點的上下班,減去轉車的勞碌奔波;與此同時,不少商場為了帶動人流和增加消費額,也提供免費(或憑消費換領乘車券)穿梭巴士服務,吸引外區居民到商場消費;另有工商業區商廈向其辦公室租戶的僱員提供接駁巴士服務。
這類巴士服務,原意是為居民提供方便,並減輕繁忙時間公共運輸系統的負荷,但偶然卻會為區內交通造成擠塞,此外,穿梭巴士司機的質素和技術良莠不齊,個別巴士司機的駕駛態度較為消極,驚現超速、爬頭、越線或駕駛時以手提電話通話的情況,當然這只是個別例子,也只屬個人行為和操守問題,不代表所屬巴士服務營運者。另外,個別巴士座位上雖然設有安全帶,但未必每名乘客會主動佩戴,更不要寄望巴士司機會有時間提醒乘客或到車廂通道檢視每名乘客是否已配戴安全帶。基於車輛保險的效力,穿梭巴士司機有責任確保每趟車程均不會超載。
原來,要提供這類巴士服務,除了司機須要取得相關巴士駕駛執照,巴士服務營運者在提供服務或更改路線時,須向運輸署申請,但是實際上,似乎個別巴士營運者未必曾向運輸處申請,又或申請未獲批准。換言之,每天可能有多條未合規經營的穿梭巴士或村巴湧現,在多區路上行駛,鑑於巴士的營運屬於商業模式,未知保險公司是否繼續承保未有合規經營的巴士路線,一旦發生交通意外,未必對車上乘客和司機有足夠的保障。
三年的疫情過去,苦守業務的巴士經營者終見曙光,筆者相信大部分的巴士經營者均依法營運,運輸署不妨加快村巴路線的審批流程,也要主動去檢視未有取得經營許可的村巴或穿梭巴士路線,建議巴士經營者補辦申請,確保乘客權益。當然,運輸署和警務處交通部仍須確保小巴、巴士、的士等合規商業車輛不受到無牌車輛在同一條路線的不公平競爭。地區工作者也須向運輸署有效反映區內違規經營的村巴路線,在不影響乘客和其他持份者利益下,盡可能作出協調。
要改善區內交通,地區工作者可向運輸署建議增加區內小巴路線,並提供轉乘優惠以便鼓勵區內居民乘搭,港鐵也可在各個主要轉乘站增加人手,並在繁忙時間加密班次,有效疏導人流,同時,也要勸籲各車輛司機不要在繁忙時間在忙碌路段上落客,減少造成路面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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