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有情:從「童樂居」集體虐待兒童事件說起
作者:退休社工江蘇
談到近年香港社會福利界大事件,絕不能不提轟動全港的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集體虐待兒童事件。事件曝光後,各政府部門馬上亡羊補牢,急忙介入應對。經過年多時間的強力介入、調查、檢控和檢討改善後,「童樂居」已回歸平靜繼續運作。社工界從事件汲取的深刻經驗和慘痛教訓,相信足以防止類似大規模的虐待兒童事件再次發生,但筆者個人覺得仍有一些問題須好好思考。
熱心市民揭發院童受粗暴對待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童樂居」收到一名居於附近的市民投訴中心職員粗暴對待受照顧幼童。有關視頻曝光後,社會嘩然,警方就懷疑虐待兒童事件展開深入調查,翻查大量院內錄影片段,發現多名幼兒遭院舍職員強行餵食、掌摑、扯頭髮、打頭,甚至拋落地上等。警方先後逮捕、檢控逾三十多名女職員。與此同時,社會福利署一方面派出包括社工、護士及具備監管幼兒中心經驗的人進駐「童樂居」密切監察院舍日常運作,防止再有虐待兒童事件發生。另一方面成立委員會對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進行全面檢討工作。
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建議
由社會福利署成立的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分別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及二零二三年三月的檢討報告中提出了三十一及三十九項建議,包括訂明社會福利署每年巡查次數,增加宿舍人手、社工、心理學家等。並提出引入院長登記制度,確保院長能適切督導員工,並能及早察覺懷疑受虐待或被忽略兒童的情況。另有建議提到,社會福利署可為留宿幼兒中心及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成立服務質素小組,成員包括醫護、社福、地區領袖、太平紳士等不同界別人士,透過突擊探訪實地視察宿舍的服務,向單位的職員、留宿兒童的親友收集意見等方法,加強的監察及規管。此外,更建議增加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供應和強化寄養服務,並且檢視個案管理機制、機構設機制監察運作等。社會福利署署長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時指出,警方就「童樂居」集體虐待兒童案共檢控三十四人,當中十二人已被定罪及判刑。看起來,「童樂居」集體虐待兒童一案似乎已告一段落。
「童樂居」集體虐待兒童事件完滿解決?
經各方面重鎚出擊後,相信絕大部分涉及「童樂居」虐待兒童案犯事職員已被抽出及檢控,而機構也在大手術後脫胎換骨,一眾安排幼童入住「童樂居」的個案社工應可放心讓有需要的小朋友繼續留在院舍內接受服務,待家庭情況改善後才回家團聚。但在「童樂居」集體虐待兒童事件中,其實還有一個問題須好好思考。事件中這麼多幼童多次數及長時間受粗暴對待,為何定期探訪的個案工作員一無所知?反而是由一位未受過專業社工訓練,只因好奇和熱心的街坊所揭發!按筆者退休前從事家庭服務和保護兒童的經驗了解,入住「童樂居」的大部份是家庭出了嚴重問題而家人又無力提供適當照顧的幼童,也有是虐待兒童個案的受害者。為上述家庭提供協助及輔導的個案工作員一般都是有專業社工資格的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而負責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的更是資歷更高的社會工作主任。兩者除了入職前已完成正規的社會工作訓練外,入職後亦會獲安排接受保護兒童工作訓練課程,學習如何從行為、生理和心理表徵識別受虐待兒童。她/他們在安排兒童入住「童樂居」後,是需要定期探望兒童以了解他們在院舍內的適應情況及各方面的進展,包括生理成長、情緒發展。甚至直接與負責的院舍社工或照顧員會面,以求全面了解兒童在院內情況和問題。如遇上懷疑,更應主動檢查兒童身體,查看有否懷疑虐待兒童成份。如已獲法庭頒兒童保護令(Care or Protection Order)的個案,個案社工更應每月探訪兒童,並按法庭規定提交進度報告。既然如此,為何她/他們未能發現任何蛛絲馬跡,足以揭發事件,進而防止如此長時間及大規模集體虐待兒童事件繼續發生,相信也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相關機構或部門只要分析一些個案資料和服務統計數字和記錄,包括涉案兒童居於院舍時間的長短、負責個案社工的資歷、負責個案社工到院舍探訪兒童的次數和逗留時間及活動等,說不定可找到一些端倪。
保護兒童,你我有責
由於香港保護兒童會及社會福利署的檢討委員會皆未有就為何眾多個案社工未能察覺如此大規模虐待兒童事件作研究,筆者無法進一步作出分析。也許一場世紀疫症大大打擾了正常的個案社工探訪安排,為一眾涉案的「童樂居」員工提供了犯案的掩護,讓她們長時間為所欲為。幸好,一名熱心市民的自發行動成為了這班無助的不幸兒童的救生圈,更引證了在保護兒童工作上市民參與是不可或缺的。雖然這名熱心市民在整件「童樂居」集體虐待兒童案件上的貢獻,並不在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的檢討職權範圍內,委員會先後兩份檢討報告中只在首階段報告的附件一中以「香港保護兒童會收到一名市民的電郵」帶出這市民在事件中的角色,不單沒有強調和讚賞這名市民,甚至連熱心二字都没用上來形容這名市民。對此一市民自發伸出援手,因而遏止這社會福利界長時間及大規模的虐待兒童醜聞,又何必吝嗇用上一點包含讚美的形容,值此鼓勵更多市民關心社會關愛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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