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少:香港人不了解Uber的陰暗
Uber創辦人兼CEO Travis Kalanick 宣佈無限期休假。
Uber 打着共享經濟的旗幟,在香港贏得不少市民、反政府人士支持,但在地球另一邊的美國,卻是一隻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反差非常巨大,其實香港人真的了解Uber嗎?
雖然民意在香港算是站在Uber一方,但在Uber的「老巢」美國,近日可謂頻頻陷入危機,得罪成村人,當中包括美國執法機構、商業伙伴、女性員工、司機等等,分別捲入不同類型的管治災難:以「灰球」(Greyball)防追查軟件躲避世界各地執法部門「放蛇」、被Google母公司Alphabet控告偷走無人車技術、辦公室性騷擾頻頻、在知情下有系統地誤算司機收入、CEO被車cam拍到辱罵司機等等。
創辦人兼CEO無限期休假
這一系列的醜聞,不單止令多位Uber管理層先後離職(如高級副總裁、COO、CFO、紐約市總經理等等),最終迫使創辦人兼CEO Travis Kalanick 宣佈無限期休假,日前他終於向員工發出電郵提到自己即將休假,需要時間完善自己,專注於建立一支世界級的領導團隊,「如果要建立 Uber 2.0,我就需要先努力變成Travis 2.0,成為公司需要的領袖。」
相對而言,Uber在香港遇到的其實非常「小兒科」,受到「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兩條法律所限制,Uber幾名司機今年已被判有罪,罪款1萬元及停牌一年。
當時法官的判詞指,Uber此類嶄新的營運模式確實方便了不少乘客,但接載乘客的交通工具應受限制,以令大眾利益受到保障,Uber除了是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傳召私家車代步外,與以往的白牌車沒有任何分別。
要解決法律問題,Uber試圖在香港複製之前在外國所採用的招式,包括通過產品和保險等設計進行規避、談判、遊說政府、策動民意、法律對抗、與出租車行業合作等各個策略,不過最終也迎來創科局和運房局的當頭捧喝:「Uber是以創新共享經濟為藉口,為自身商業利益而不負責任的做法。」
堅持己見不肯真心與政府合作
Uber在香港最終會迎來一個怎樣的結局,仍是未知之數,但見到Uber在韓國、保加利亞、匈牙利等市場,這間以「共享經濟」包裝的公司就殺𨦫而歸,最終也只能撤出市場,有的是因為既得利益者後台硬,但有的也是因為Uber根本不願真心與當地政府合作,只堅持自己一套,非常霸道。而在日本和韓國,一些公交體系也較為完善的市場,Uber沒有廣大的公眾支持。
香港人對Uber的執着,很有可能並非真的認可Uber的企業文化,而只是因為討厭的士司機,討厭政府的強硬,根本沒有真正了解到這間公司早已在發源地聲名狼藉,商譽江河日下的陰暗一面……
後記:筆者在2014年Uber進軍香港時,曾與Kalanick接觸,對談近一小時,但整個過程感覺確實不爽,因為不論你向他提出任何問題,他只會顧左右而言他,不但不會正面回應,還只會說自己想說的話,現在回看,也深深體會到為何美國媒體會形容他為一個assh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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