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管治新思維,政府應研究全面的“過渡性房屋“政策

2017-07-19
招國偉
公屋聯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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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政府上任後,運輸及房屋局陳帆局長率先走訪深水埗探望基層住戶,並倡議資助社企租用唐樓,再以成本價錢劏出數間房,再分租予有需要的市民。言猶在耳間,陳帆局長其後 “澄清”並非由政府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單位,而是政府會擔當政策推動者的角色而已。 

先不論局長的言論有否“縮沙”之嫌,但對於現時約20多萬人居住在劏房及工廈劏房的情況,是實事求是的關注。過去政府對於“劏房”問題,避而不談,對於“劏房戶”既無支援,也無政策協助,無視社會要求設立“過渡性房屋”的建議,一切只以“追數”為王道,保守地認為在數年後,公營房屋量增加便會紓緩目前供求失衡的問題。然而,遠水難以救近火,制定中短期措施確實有其必要性。 

房委會最新公佈一般家庭輪候公屋的時間平均達4.6年,在現實上普遍例子需等待5年或更長時間,政府過去作出“三年上樓”承諾,成為了一個遠期奮鬥目標,“劏房”便成為了這類家庭的別無選擇。承諾未能兌現,起碼也應有補救措施,但政府遲遲未作回應。 

新一屆政府除了積極覓地建屋外,也應該要制定全面的“過渡性房屋”政策,作為房屋階梯的重要一環。對於設立“合法劏房”這點是值得支持的,但仍要看細節內容。若政府視這種“劏房”作為過渡性房屋,則必須要有承擔,投放資源,透過社企營運,為市民提供適切居所及可負擔的租金。 

在出租方式上,同意這類房屋應租予公屋輪候冊人士,以輪候公屋逾三年仍未上樓的家庭優先,作為延遲上公屋的替代居所。而且,分租戶的租金應參考目前釐定同區公共屋邨的租金水平,減輕住戶的負擔。另一個重點,是有關計劃的規模,應一併研究誘因措施,增加業主出租單位的意欲,如提供稅務優惠等,否則,結果只會淪為“雷聲大,雨點小”。此外,特首林鄭月娥在競選政綱中,亦有提及透過與社企合作,容許未補價居屋作出租,有關計劃亦可視為過渡性房屋的另一種,讓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有更多的選擇,進一步釋放更多出租房屋的資源,計劃有共通性,應一併研究。 

 “合法劏房”的供應畢竟杯水車薪,社會上有強烈的聲音,要求政府實施租金津貼,以及恢復“租務管制”,相信多管齊下的措施,對於紓緩基層住屋問題會有莫大的幫助。特首林鄭月娥提出要重建置業階梯,但在解決基層住屋問題上未有著墨太多,筆者更期望的是建立一個向上流動的房屋階梯,由過渡房屋作為政策起點,照顧更多市民的住屋需要,期望政府在新一份的《施政報告》中會有新猷。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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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劏房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是理想的居住地方,但是現時居於劏房的人數超過20萬人,反映市場對此仍有龐大需求,政府在短時間內也不能徹底解決劏房的問題。要解決燃眉之急,我們短期內必需以新思維解決劏房差劣的居住環境及安全問題,再配合長遠的土地開發,增加房屋供應,徹底消除劏房。

    余海澄   201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