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GPS》雙學三子改判即時入獄 無緣立會補選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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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改判囚6個月、羅冠聰判囚8個月、周永康判7個月,3人即時入獄;他離開法院時沒有回應案件。(大公報資料圖片)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律政司不滿他們刑期過輕,上訴覆核,法庭今日(17日)裁定三人由社會服務令及緩刑改判囚6至8個月,即時執行。

黃之鋒在開庭前表示,無悔參與佔領行動,雖然坐監不是想見的事,但不會放棄。而羅冠聰就指無論結果如何,內心都是自由,做的事對得起他們相信的公義與價值。

法庭原定下午兩時半開庭宣布裁決,但上訴庭指昨晚近11時收到黃之鋒代表律師的信件,要求法庭考慮信件的內容再判決。黃之鋒的代表大律師石書銘在休庭後以避免耽誤法庭時間為理由,請求撤回信件,但三名上訴庭法官不接受有關理由,強調法庭有責任考慮所有法律觀點作出裁決,又對答辯人一方突然改變立場感到失望,批評是影響法庭運作, 但黃之鋒一方最終仍然決定撤回信件。

最終上訴庭裁定黃之鋒改判囚6個月、羅冠聰判囚8個月、周永康判7個月,3人即時入獄。判詞指考慮到被告情況、犯案動機等因素,加上法庭要判具阻嚇性刑罰,阻嚇有人以行使集結權利為名,肆意犯罪。但由於今次覆核由律政司提出,而且黃之鋒和羅冠聰已完成社會服務令,兩人可扣減兩個月刑期,周永康可扣減一個月。

由於三人的刑期超過三個月,就算獲緩刑,五年內也不得參選立法會,意味他們將不能參與立法會補選及下一屆立法會選舉。

林子健准以5千元保釋 祝世界中秋快樂

報稱在旺角被人擄走的民主黨黨員林子健,被警方控以「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林子健於犯人欄內當聽到控罪內容提及「誤導警務人員」時,即輕輕搖頭。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4日再訊,讓警方擴大調查範圍,包括索取更多閉路電視片段,及尋找可能目擊事件證人。裁判官最後決定押後至下月14日再提堂,他獲准以5千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他離開法院時沒有回應案件,只說雖然自己有很多說話想講,但律師叮囑他暫時不可評論案件。他又說好快就中秋節,希望大家能與家人團圓、快快樂樂,平安大吉。

朱凱迪鄭松泰宣誓案被擱置 原告不服再提上訴

早前市民羅景揚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撤銷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和鄭松泰的議員資格,不過因原告沒有繳交保證金,被高等法院擱置申請,羅景揚申請上訴,希望再重新啟動訴訟。

代表申請人的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法庭過去太專注討論是否遲交保證金,但無處理案件在憲制的重要性和重大公眾利益,法官應考慮羅有勝訴機會。他又指議員宣誓的過程,應該以議員簽下誓詞一刻作結,但朱凱迪和鄭松泰在簽下誓詞前,加入其他字句,不符合法例和人大釋法要求,希望上訴庭酌情批准他繼續官司。

代表朱凱迪的大律師譚俊傑則反駁稱,香港法例只要求議員宣讀誓詞,簽署不屬法定要求;再者,即使本案對憲制有重大影響,亦不能完全妄顧法庭程序。法官就指要再審視案例,押後頒書面裁決。

朱凱迪去年10月宣誓時先後高叫「民主自決,暴政必亡」,鄭松泰則表示支持抗爭運動,並高呼「全民制憲」及「重新立約」,羅景楊3月入稟指兩人的宣誓違反法定要求,要求取消二人的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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