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短打》 衝擊法治要付出代價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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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RTHK
萬眾矚目的黃之鋒三人“重奪公民廣場案“,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上訴庭今天下午頒佈裁決。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等三被告被判六至八個月刑期,即時入獄。
儘管羅冠聰辯稱,重奪公民廣場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佔領運動的重要部份,但法官認為這是“口是心非”。該三人在帶領示威者衝擊政府總部,提前引爆震驚海內外”雨傘運動“的角色非常顯著。從電視台重複播放的2014年視頻所見,一群以年輕人為主力的抗爭者在三人的鼓動下蜂擁而上,造成十名保安人員受傷,何來“和理非”?
是次改判,符合公眾的心理期待。對涉世不深,對民主自由和社會公義似懂非懂的年輕人來說,是來得很及時的警示。衝擊港人珍之重之的法治,必須付出代價。成熟的”佔中三子“似逃過了一劫,他們的孩子也安然無事,但不過二十出頭的 “新三子”卻成了戴罪之身,判囚對學業和事業發展的影響甚大,殊為可惜。例如去年周永康被判緩刑後遠赴英倫,在有”外交家搖籃“之盛譽的LSE修讀城市設計與社會科學碩士,後來又獲美國加洲柏加萊大學錄取,原本八月就要啟程。今天改判即時入獄7個月,攻讀博士計劃受阻。
羅冠聰亦是”天之驕子“,2016年立法會選戰中,年僅23歲以近5萬1千票當選,榮膺港島的泛民票王,成為“史上最年輕立法會議員“。但好景不長,羅冠聰做了9個月的立法會議員就被DQ,如今再被判監禁8個月,意味他5年內不得參選,包括即將舉行的立法會補選,可謂”禍不單行“。
“新三子”當中最”少年得志“者當推黃之鋒。這位“神奇小子“在2011年以15歲之齡,創立學民思潮,反國教一炮走紅,2014年在政改爭議中衝入公民廣場,間接引爆持續時間長達79天的“佔領中環”。年僅18歲的他上了美國《時代周刊》的封面,風頭一時無兩。前年立法會選舉,年僅20歲的黃之鋒“不夠秤“,未滿法定年齡參選立法會。今年適逢6名民主派議員遭DQ,黃之鋒本來可以”接棒“羅冠聰,代表香港眾志出戰補選,但今次被判囚6個月,參選計劃完全被打亂。
從三人在判決前後的言行來看,顯然沒有悔過之意。今日之判決,跟莫須有的“政治清算”、“司法暴力”指控沒有關係,”新三子“ 所認定的所謂公義,並不一定符合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但衝擊法治,肯定損害公眾利益的最大公約數。這一點,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