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緯:彭定康言論有損害香港法治之虞
彭定康最近來港,並接受傳媒訪問。(大公報)
不久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和學運領袖周永康被香港高等法院於律政司司法覆核案中由社區服務改為判處囚禁的消息,在國外,尤其是美國政圈引起軒然大波。因為在此之前,黃之鋒剛剛在華盛頓享受了紅地毯級禮遇,獲得眾議院少數黨領袖民主黨的南希·佩洛西,以及共和黨參議員湯姆·科頓、馬爾科·盧比奧的接見。這兩位共和黨參議員提出了一項名為“香港人權和民主”的新法案,旨在“懲罰那些壓制香港基本自由的香港和內地官員”。他們甚至安排黃之鋒在《華爾街日報》聯合署名發表了一篇超長的評論文章。在文章中,黃之鋒公開挑戰香港基本法的正當性,並主張香港獨立。所有這些都顯示,除李柱銘、陳方安生等老牌代理人,外國政客們正在香港培育新的政治觸角。無疑,美國政治大佬的垂注令黃之鋒受寵若驚。但我們不得不質疑,他是否同時也感受到了這些關注背後附加的條件。
黃之鋒和他的戰友遭到囚禁,明顯令外國政治勢力的行動計劃受挫。這些外國勢力培養他們的目的就在於,如果這三人能夠當選立法會議員,他們就可以在香港建制架構內部從事反華活動。監禁判決令他們失去參與下一屆立法會選舉的資格,這些外國勢力和部分外國媒體立即發動了一場荒唐的針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抹黑運動。它們聲稱,香港法院的判決受到了北京的強力干預。我們必須要問,為何在七名香港警察因在“佔中”騷亂中對一名示威者處置不當而鋃鐺入獄時,這些人沒有跳出來指責香港法官判決不公呢?當外國評論者聲稱香港的法院判決受政治考量影響時,這場對香港司法制度盲目攻擊的荒謬程度達到了新高。
香港前總督彭定康追隨這股潮流。他在《金融時報》發表文章稱,黃之鋒三人正在“遭受迫害”,對他們的監禁判決是“北京加緊控制香港的又一個例證”。他將該判決形容為“可悲可嘆”,並進一步指出,“這當然不會撲滅香港追求更多民主的抱負。這只會起到相反的效果”。
前下屬批評彭定康說法
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Grenville Cross)對此表達了震驚,他稱彭定康應當比誰都明白,香港的司法制度與彭擔任港督時期一樣獨立。江樂士重申,考慮到黃之鋒等人2014年帶領人群衝擊政府總部造成的影響,法院最初對三名學運領袖作出的社區服務判罰明顯存在量刑不足的錯誤。無需贅言,外國支持者建議這三人應當因其暴力行徑而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的想法實在是可笑至極。
香港廉政公署前廉政專員施百偉(Bertrand de Speville)也批評彭定康的言論。他寫道:“彭定康男爵將香港政府申請對親民主派‘雨傘運動’領導者非監禁判決進行司法覆核的決定稱為‘可悲可嘆’。他暗示北京直接干預了律政司司長的決定,此舉破壞了作為這個城市持續享有自由多元生活方式支柱的法治。”施百偉在擔任廉政公署廉政專員時,曾是總督彭定康的直接下屬。從這一點來看,他敢於挑戰前任老板偏頗觀點的道德勇氣和正義感值得稱讚。
甚至在其故鄉英格蘭,彭定康的言論也受到了批評。前英格蘭和威爾士刑事檢控專員肯·麥克唐納在一則報紙評論中寫道:“當(與法院判決)不同意見淪為對合法的、普世公認的法律程序的攻擊時,比如攻擊公訴人申請司法覆核的權利或判案法官的個人人格,這並非是對法律程序或法官個人的攻擊,而是對法治本身的攻擊。這種攻擊其實是在冒著破壞他們聲稱致力於維護的那些價值的風險。”
作為香港的前任港督,彭定康應當比任何人都明白法治和司法獨立對於香港的重要性。如果他讀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公開信,他就不得不承認,整起案件的法律程序明顯符合規範的司法程序。當他讀到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前所未有的聯合聲明時,他也應當感到羞愧。這項聯合聲明對國際媒體不負責任的言論表達了擔憂,尤其是那些“毫無根據地聲稱法院判決受到了來自香港以外政治考量影響的言論,這些言論毫無正當性,損害了我們的司法制度”。20年前作為最後一任港督卸任的彭定康,對香港的批評遠遠多過讚譽,有時似乎是試圖向香港人心中灌輸對北京的仇恨。
彭定康正在香港推介他的新書。他將不得不就其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攻擊作出諸多解釋。抑或他僅僅是以香港法治為代價,只想著為自己的新書招徠讀者?
郭文緯(Tony Kwok),香港廉政公署前副廉政專員,現任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HKU SPACE)客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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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刊於中國日報香港版,原文:Chris Patten risks undermining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