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希文:支持二十三條,讓建制派無立足之地
反對派現在有個有趣現象,明知建制派佔多數,他們不可能阻撓法案,而議事規則修改之後,拉布空間亦甚有限,但他們依然採取對著幹的態度。前幾天財委會討論西九文化區撥款,反對派依然擾攘,某議員就說,其實撥款「過就過硬」,只是想給政府壓力,讓政府給一些承諾。
可是筆者覺得,選票和議席才是王道,如果嘴炮就能施壓,就能給政府壓力,甚至讓政府作出承諾,那又何需議會。在 DQ 後,反對派處於劣勢,站在其立場來看,實亟需設法增強自己,爭取更多議席(我不喜歡說「奪回」,議席是公開的)。
要怎麼辦呢?首先我們要回顧一下政治形勢。佔中本來是反對派劍指特首寶座的一個舉動,利用的是反中、反共、本土主義思潮,甚至當時已有港獨份子摻和進去。佔中無果,意味國家對反中、反共的立場必不妥協,這規模這程度的群眾運動不足以逼宮,而香港人不太可能犧牲更多,因此群眾運動之路短期內已經走到盡頭。旺角暴亂是少數本土主義極端化的結果,除非香港經濟急遽惡化,否則它就沒有土壤,哪怕以後恐怖主義化,都只是一種麻煩而不是一種思潮。
總體來說,選民經過這幾年的動盪,政治上只會越來越成熟,尋求可行之路,哪怕年輕人比較傾向本土主義,都將是溫和的、在基本法框架下的本土主義。之前周浩鼎、鍾樹根都說「要本土不要分離」,不就說明兩者未必完全沖突。一國兩制是香港的公約數,不管是傳統泛民還是本土派,都須回歸基本法框架,否則難以生存。在這樣的進化環境下,回歸議會路線,溫和本土,尊重一國,將是雙方的共識,所爭的只是尺度問題。
一地兩檢塵埃落定,接下來就要面臨二十三條立法。反對派和其支持者,內心肯定不接受立法,但建制派既佔多數,短期內難以改變這形勢,二十三條不必分組點票,要通過就一定通過。那麼反對派嘴炮擾攘,拖一兩星期不能再多了。別說議事規則修改了,就算還沒修改,而他們甘願捨身成仁,在議會拉布至氣絕,建制派畢竟人數佔多,又是硬任務,最後活下來趴在地上表決的一定是堅毅的建制派。
梁游宣誓辱華,致本土派丟失本來獲得的議席,是和佔中失敗同級的政治大教訓,說明政治要有點腦子,合格的政治家不一定每場皆贏,但斷不會鋪鋪晒冷。既然如此,反對派與其在二十三條問題上做無用功,何不支持和參與,換來更大的利益?
什麼利益?
上面說,反對派一直有意問鼎最高權力,梁家傑何俊仁甚至長毛都參選特首,問題是他們要愛國愛港,而且二零一五年政改方案不利反對派,出閘門檻過高。早在二零一三年喬曉陽就明言,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的標準,難用法律條文來規定,而只好透過提委會來彰顯「百姓心中有桿秤」;同時,法律學者牛悅則分析說,如有二十三條立法,問題就容易解決了,因為法律就是標準。
因此,只要支持二十三條立法,反對派就可以洗白自己,證明自己真金不怕洪爐火;再者,立法之後提委會的政治審查角色就可以撤去,出閘門檻可以合理地調整,這也是有利反對派的。如果反對派回歸議會路線,溫和本土,尊重一國,那就是中央所說的忠誠反對派,不只不會受打壓,還會得到支持。說真的,我們常諷刺一些建制派「忽然愛國」,以前都是反對派或殖民舊電池,拿護照,那反過來不也說明,只要洗白自己,也可獲得同等待遇。一個有發展前途的派系,才可以繼續吸收人力物力,壯大自己來打選戰。
反對派屢屢說,拉布是制度權力,那麼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何嘗不是制度權力?反對派應該努力的是,贏取議會多數,把議事規則改回來,到時讓建制派拉布去吧。反對派不要老把自己定位做反對派,其實面對建制派,彼可取而代之,關鍵是走對二十三條這一步。反對派選民希望議員在議會抗爭,但既然抗爭無效,就要想方設法求存,求發展。反正他們不會投給建制派,那麼相信仍會含淚投票的。放心。
當然,到底是真金不怕洪爐火,還是心中有鬼?如果是後者,那反對派一定負隅到底,而我們愛國愛港的市民也不會希望它能洗白。二十三條真可謂一塊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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