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壓載水管理的商機
所謂壓載水,就是船舶內裝水的船艙,在航行時提高穩定性,是船舶安全的必要措施之一。船舶出發前裝入壓載水,到達目的地排出,以全球航運業的龐大規模,可以想像不同的港口之間, 每天都在不停地「交叉感染」。
香港是全球第七大貿易經濟體,亦是國際的航運中心, 曾經培育出包玉剛、許愛周、董浩雲等世界級的船王。雖然近年受到鄰近國家、地區如新加坡、上海和深圳的競爭, 但仍然是世界第四大的船舶註冊地, 總噸位達1.71億,佔全球總噸數9.3%。而且, 香港有自己獨立的船舶註冊制度,稅率低、 法制健全,因此許多外國船東都選擇在香港註冊。看過「賭神」都知道,出了公海,就奉行船隻註冊地的法律,因此, 航運業的發達,除了代表貿易的活力(全球有八成的商品由船舶運送), 也代表了經濟的軟實力。
然而, 不知何故, 香港自97回歸後, 忽略了跟隨「國際海事組織公約」修訂法例, 以致和國際航運業脫了節。這一方面,不論是海事處,還是1997-2016年的立法會, 都難辭其咎。根據2015年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的匯報, 共有44項國際海事組織實行的條例, 香港仍未立法。例如最近提交立法會的《 商船 (安全) 條例》(第 369 章 ), 以符合《 國際安全運輸船載包裝輻照核燃料、鈈和高水平放射性廢物規則》 一事上,國際海事組織的規定是在2001年生效,而香港這邊竟然遲了17年,才想起要跟隨,確實是慢得太過份。
壓載水對生態構成潛在危險
不過,海事處和運房局終於有一次先知先覺, 2017年9月生效的《壓載水管理公約》, 2018年1月便立即交出了立法建議。
因為這些壓載水中,即使沒有垃圾,也會有不同的海洋生物和細菌,對環境衛生和生態環境都會有潛在的危險。因此, 《壓載水管理公約》規定, 必須在遠離港口200海里和水深最少200米的地方更換壓載水。同時, 壓載水的管理系統需要達到一定的要求,而且要有詳細的檔案紀錄。
可為港經濟帶來巨大收益
以此看來, 這是香港航運業的一個契機。壓載水由「冇王管」去到有監管, 將會刺激「壓載水管理業」的發展。不同類型的船隻,例如客船、貨船、貨櫃船等,對壓載水的管理系統自然有不同的要求。而來自不同地區、運載不同貨物的船舶, 亦會有特定系統設計和管理, 例如運載機械、醫藥、食物、化學品等,都有特殊的需要。以香港的項目管理和法律上的國際聲譽,香港有條件發展這一門生意, 特別是國家的「一帶一路」戰略中, 亦會刺激航運業的發展。
智庫「研究與市場」(Research and Markets)2017年7月發表的「全球壓載水管理2017-2021」中就估算,在此5年間, 壓載水管理業將會增長三成。一個壓載水管理系統可以由5萬美元到五百萬美元不等,取其中間數二百五十萬美元,以香港註冊2,500艘船來計,是62億美元之鉅, 若以全球計算, 則超過六百億美元。香港若能恰如其分地佔10%, 也會為經濟帶來極大的收益。環球貿易商機處處, 希望香港可以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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