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達:任期制與「三位一體」

2018-03-02
劉仲達
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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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議修改憲法取消國家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限制,為習近平長期執政開綠燈,在海內外輿論界投下震撼彈。其實,當中共十九大不設接班人,修憲刪除元首任期制已成必須動作,方能維護「三位一體(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由同一人擔任)」的領導體制。本文嘗試簡略回顧國家主席制的歷史,以及「三位一體」的演變,探討二者之間的關係。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設立中央人民政府,由毛澤東擔任主席。1954年第一部憲法頒布,設立國家主席,根據五四憲法第4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統帥全國武裝力量,擔任國防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在第一屆全國人大擔任國家主席,同時身兼中共中央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實行的是「三位一體」主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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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不喜迎來送往,陷在繁瑣的外事禮儀活動,提出「去掉國家主席職務,專做黨的主席」。1959年,由劉少奇擔任國家主席。每年國慶,《人民日報》同時刊登毛主席和劉主席的標準像,尺寸一樣。劉少奇伉儷出國訪問受到熱烈歡迎,「第一夫人」王光美一身旗袍,雍容華貴,出盡風頭,讓江青恨得咬牙切齒。

身兼國防委員會主席的劉少奇,雖然實際上無法插手軍隊事務,但仍然造成黨權與政權、軍權發生分離,埋下危機。尤其是當毛劉在政治路線出現分歧,導致文革悲劇。

自此,國家主席職位長期處於空缺狀態。文革期間,林彪、周恩來、康生等都認為應該恢復設立國家主席,但毛澤東自己不想當,也不願意別人當,堅決反對,後來這還成了林彪「篡黨奪權」的罪狀。1975年1月,第二部憲法通過,正式取消國家主席制度。

曾擬限連任三屆 被指「半終身制」

文革結束之後,汲取了個人崇拜、幹部終身制、黨政不分等教訓,1982年全面修改憲法,恢復國家主席制度,首次以憲法的形式明確規定了國家領導職務的任期制。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文章透露,在《憲法修改草案(討論稿)》中,最早擬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家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三屆。但中共元老方毅認為,廢除終身制,是從十年動亂的慘痛教訓中得出的,連任三屆,就是半終身制。因此,最後除了中央軍委主席沒有明確限制任期,其他國家領導職務一律改為「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雖然恢復了國家主席,但刪除了「統帥全國武裝力量」之權,成為象徵性的國家元首。1983年、88年,中共元老李先念、楊尚昆先後擔任國家主席,畢竟是一國之尊,而且李、楊在黨內地位崇高,因此仍然擁有廣泛影響力。

上世紀八十年代,鄧小平擔任中央軍委主席,胡耀邦、趙紫陽先後擔任中共總書記。中共將黨權與政權、軍權分開,國家主席、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由不同的領導人擔任,加上特殊環境下的元老政治,終於導致政治危機,兩任總書記被迫下台。

恢復「三位一體」令政局穩定

自從江澤民開始,黨政分開的實踐被終止,鄧小平甚至馬上將軍委主席職務交給江,但彼時楊尚昆仍是國家主席、軍委常務副主席,後來又發生了「楊家將事件」。直至1993年江澤民身兼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恢復「三位一體」模式,再加上元老凋零,政局才逐步穩定。

國家主席雖然不具備實質權力,但對外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活動,江頻頻展開國事訪問,展開「元首外交」,在國內外樹立威信。

2003年3月,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擔任國家主席,也長達十年,但有一段時間江澤民仍是中央軍委主席,實質上造成兩個中心。即使後來表面「三位一體」,但胡大權旁落,因此才有後來的薄熙來事件、令計劃事件。

習近平以「三位一體」之態執政,掀起史無前例的反腐風暴,強化「黨領導一切」,改變權力分散,不僅加封為「核心」,在中共十九大甚至樹立為「領袖」。十九大沒有六0後入常,也即不設立接班人,其實也就挑明習近平在二十大(2022年)仍將連任中共總書記。

黨章對中共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沒有任期限制,憲法對國家主席則有任期限制。如果屆時不實行「三位一體」,國家主席由他人擔任,政局也極有可能再度不穩。而且中國正成為一個全球性大國,國家主席必須出席很多重大外交活動和國際場合,黨的領袖兼任國家主席也有現實上的必要。

這大概也是當局修憲刪改元首任期的「苦衷」。雖然這不代表恢復終身制,但如何消除人們的疑慮,防止演變成人治,則是必須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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