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澄:發展郊野公園邊陲是否禁忌?

2018-06-15
余海澄
公營機構公共事務顧問
 
AAA

park1.jpg

土地大辯論正如火如荼舉行,各陣營均積極發功,搶佔輿論陣地,當中最成功的必定是環團將發展郊野公園變成禁忌。不過,正如黃遠輝所言:「沒有一個選擇是無痛的。」究竟開發郊野公園是否令香港人很痛,筆者將逐一為讀者拆解。

保護集水區而設的郊野公園

港英政府於七十年代設立郊野公園,其背景是因當年的水災,香港面對水資源短缺問題,需要好好保護水源,所以當年的郊野公園界線均是圍繞集水區及水源,務求可以防止他人破壞保護水源,使香港陷入萬劫不復的危機。隨著香港與內地達成購買東江水的協議後,郊野公園對保護集水區的重要性也開始退減,而大眾亦發現郊野公園中孕育不少珍貴動植物,如盧文氏樹蛙等。久而久之,郊野公園也成為香港人的「後花園」,假日便會舉家到公園漫步、健身、遠 足、燒烤,以至家庭旅行及露營等。單在2014 年,前往郊野公園的遊人約有1 120萬人次。

不斷擴張的郊野公園

翻查歷史,郊野公園因應不同的原因擴充,如前禁區的紅花嶺因其特殊生態價值,政府將超過500公頃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內,另一例子是佔地2360公頃的北大嶼郊野公園擴建就是當年發展機場的補償。郊野公園範圍不斷增加,佔香港超過40%土地,但當中個別地方的生態價值卻參差不齊,公眾亦甚少享用某些邊陲地帶。在面對土地短缺及嚴峻的房屋的問題下,我們不禁要問:社會應否思考將這些地方用作公營房屋及非牟利的安老院舍等用途呢?發展整個郊野公園從來不是可行的發展方向,但研究發展生態價值低的邊陲地帶卻是一個可行的選擇,卻觸及環團的禁忌。

發展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嗎?

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早於1987年向聯合國提交名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提出可持續發展模式的概念:「既能滿足我們現時的需求,又不損害下一代滿足需求的能力的發展模式。」可持續發展模式包括三大重要元素,即環境、社會及經濟,任何發展均需在三者取得平衡。在經濟效益上,郊野公園業權屬於政府,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不需龐大的金錢賠償及冗長的收地時間;在環保上,我們不需刻意保護生態價值低的用地,但需在發展時避免破壞其他高生態價值用地;社會需要上,我們必需增加土地供應解決房屋短缺問題。綜合考慮以上三點,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是否一個好的選項,就讓讀者判斷吧。不過,在技術上是否可行,我們還要等待顧問完成可行性報告才可揭盅。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