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炒家蓄勢待發 香港法律如何監管黃牛黨?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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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今天凌晨發布新一代iphone產品,明天(14日)立即有得訂,9月21日就出貨,香港今年再次進入首發地區名單,9月21日就可出貨。消息一出,立即引來香港「果農」的興趣,估計大量內地買家屆時會來港掃貨,「黃牛黨」可以炒機賺一筆橫財。

其實不只iPhone有炒家,每逢有知名藝人舉辦表演活動,相關的門票馬上掀起炒賣(俗稱「炒黃牛」),猖獗程度令不少天王、天團、粉絲及香港政府都十分頭疼。在法制健全的香港,是否有相關法例對黃牛黨做監管呢?

答案是《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b)條:

如門票或門券是授權或看來是授權進入根據本條例獲發牌的公眾娛樂場所,或進入根據《娛樂稅條例》須在入場費上繳付稅項的場所的,則任何人不得以超過該東主、管理人或籌辦人就活動所定的款額(連須繳稅項(如有的話))的票價,售賣或要約出售該等門票或門券,或展示或管有該等門票或門券以供出售,或游說他人購買該等門票或門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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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於1941年由政府修例加入,為了解決治安和避稅兩個問題。政府解釋:由於一些個人和群黨,購得大量門票後,在這些娛樂場所附近,假稱他們已取得所有門票,滋擾出席者之餘,更發生過傷人及謀殺案,故此政府禁止在娛樂場所出售門票。這明顯是引入第6(a)條的原因。

不過從目前的現狀來看,即便有法例規管,黃牛黨依然屢禁不止。有人就說,如果政府真的要管所謂「黃牛飛」的話,條例就應該涵蓋更多商品,尤其包括物業等必需品,否則,各個地產商人不是被炒家佔了便宜?

● 知多點

受英語粵語混合使用的影響,不少人在實際應用中將英文諧音變成白話口語。例如Taxi變成「的士」,trouble讀作「茶煲」,「菲林」 即Film (n.薄膜, 膜層, 膠捲, 影片, 薄霧, 輕煙, 電影)。

而買票說 「買飛 」,「飛」其實就是fare ( n.費用)的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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