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香港段如何處理「霸座」行為?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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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近日通過《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不得霸座,否則將在個人信用等方面予以懲處。這是將道德問題上升為法律問題,震懾潛在行為者。內地高鐵「霸座」事件屢禁不止,不少人都擔心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通車之後,「動感號」也會看到無理取鬧的「霸座者」。如果「霸座者」出現在高鐵香港段,會受到怎樣的懲處呢?

內地上月連續發生多起高鐵「霸座」事件,幾名涉事乘客因乘坐高鐵時拒絕對號入座而被處治安處罰200元人民幣,並被納入鐵路「黑名單」,180天禁乘火車。香港和內地的鐵路車廂管理法規大有不同,主要體現於法律依據、罰款和懲罰時間。在香港,港鐵受本地《香港鐵路附例》規管。如果乘客在港鐵車廂滋擾乘客,最高被罰 5,000 元港幣,飲食最高被罰 2,000 元港幣,吸煙最高被罰 5,000 元港幣,但沒有禁止日後乘搭鐵路。換言之,如果將「霸座」視為在車廂內滋擾乘客的行為,嚴重者就將被罰款5000元港幣。

不過這項規定並不適用於高鐵香港段。雖然全長26公里的高鐵在香港運行,但本質上只是內地高鐵的延長線,受內地法例管轄。如果在高鐵香港段遇上事故或罪案,乘客應當向內地派駐機構人員求助。這也就是為甚麽大家會在「動感號」上看到內地警察巡邏的場景了。

由於跨境高鐵的特殊性,高鐵香港段適用於《廣深港高速鐵路跨境旅客運輸組織規則》。對於「霸座者」,根據《規則》第十一條列明「拒絕運輸」的條件,包括「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擾亂站車公共秩序或騷擾他人」,以及「鐵路運輸企業認為威脅到公共健康和安全的」,「霸座」行為屬於「擾亂站車公共秩序或騷擾他人」,鐵路站和車廂有權拒絕其上車或責令其下車,並有權登記 其身份信息。情況嚴重者,將送交執法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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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多點:越站補票不適用於西九龍

內地高鐵系統容許的越站補票機制,不適用於西九龍站,凡未有購買來港車票的乘客,擅自越站到達香港,除加收應補票價五成費用,更需再按《港鐵附例》繳交1500港元或3000港元的附加費。

有別於內地高鐵,高鐵香港段亦不容許乘客在原定班次列車開出後改簽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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