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港府的表現,是否能令中央滿意?
香港在宏觀層面上,有兩大問題。其一、是關於土地及房屋政策。其二、則是處理港獨及23條立法的事項。到底中央對港府在這兩大問題上的表現,是否滿意?
土地及房屋政策的表現
中國「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都先後推出「限購」、「限售」、「限貸」和「限價」等行政措施,以遏抑樓價;四大城市亦各自落實未來至少150萬套房的長遠建屋大計。港府卻行動遲緩,以「土地大辯論」拖延了一年有多,相對中國大陸的各大城市,港府的表現殊不理想,而且嚴重落後。
近日,我們終於等到港府重新提出「大嶼山填海計劃」,粗定大方向。儘管港府在土地及房屋的政策上的表現,遠遠比不上大陸政府,但畢竟「遲到總好過無到」,成績雖然不佳,但仍不至交白卷。
此外,中央政府明白,香港財富過份集中在地產財閥手裡,弱勢政府無法開發土地,經濟放緩,樓價高企,年青人難以上車而民心不穩。可是,中央官員亦鮮有詳細提及香港政府的具體房屋政策。似乎,中央政府雖然知道要改變香港缺地缺房的現狀,但依然十分尊重及明白香港的市場狀況,在落實細節上,給予港府很大的自由度,絕少公開詳細評論港府的土地及房屋政策。
從這個角度看,中央政府對港府在這範疇上的表現,最低限度不會太過不滿意。本年六月,中央官員與林鄭會面後,林鄭便提早在十月份的施政報告裡重提填海,不敢再拖延下去。雖然林鄭至今還沒有宣布任何具體細節,40萬套房的指標亦遠不及中國四大城市所定下之目標,且近年香港政府的工程管理欠佳,經常超支失準,明顯仍有很多地方要改善。但無論如何,中央見港府終於肯落實填海,理應是支持及肯定的。
關於處理港獨問題
那麼,中央政府對港府在處理港獨及23條立法等問題,又是否滿意呢?早前,香港傳媒高層訪京團與和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會面。消息引述,港澳辦官員表達的訊息,總結如下:
1. 如果有中央領導人提出防止香港成為反共反華基地,是善意提醒
2. 香港要做好國家安全並維護國家主權
3. 23條一日未立法,《基本法》都未能有效落實,強調香港有憲制責任立法
4. 支持港府取締香港民族黨及處理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工作簽證續期手法
5. 認同特首林鄭月娥就23條立法的表態
這次中央官員與香港傳媒高層訪京團會面,故然是另有宏旨,在此不贅。但另一方面,亦可藉今次會面,從側面窺知,中央政府對港府在處理港獨問題的表現是否滿意。
首先,中央官員對港府取締民族黨及處理外國記者兩事上,表示支持及認同。可是,中央政府卻再三強調,23條一日未立,無法有效落實《基本法》,強調這是香港的憲制責任。此外,中央官員亦表示,認同林鄭在23條立法上的表態。
那麼,以上的表述既有「認同」,又有「支持」,是否表示對港府的表現滿意?中央官員的說話向來溫文敦厚,卻是綿裡藏針。為什麼只「認同」及「支持」港府在處理港獨的特定兩件事件呢?「認同」個別事情,就是表示對通盤情況的「否定」。什麼是「認同林鄭在23條的表態」呢?只對其「表態」認同,即代表對她的「行動」十分不滿意了。
在董建華先生當特首的年代,中央官員評價特首的表現,總只會是給予一個整體分數,例如是「對特區政府施政表示滿意及支持」,而且接見規格極高,亦是一種「你辦事,我放心」的姿態。直至梁振英先生擔任特首期間,亦曾得到中央政府表態支持。當年,梁振英先生曾按香港的特殊情況而頒布「停雙非」、「限奶令」及「一周一行」等措施。這一連串的指令,明顯要與中國官員配合,足見中國政府對其施政的肯定及支持。
林鄭上任至今,中央官員只對林鄭的個別事項表示肯定。例如,早前颱風「山竹」襲港,港澳辦主任對林鄭的防風措施,表示認同。中央官員對港府施政的評價,可謂越來越零碎。其一,就是中國政府十分務實,不輕言表態支持。其二,則就算中國政府相信林鄭,亦對其整體表現有保留。此外,當「最高層」要按每一件事為「員工」評分,一定程度上,亦是整體的「降格」。只有管理較低層次的技術人員,才會要逐件事評分。這不一定是關乎林鄭個人能力之問題,亦有可能是中央政府對管理香港的態度上有變。
畢竟,香港在回歸後,中央政府落實「港人治港」,在管治上相對自由放任,地產財閥乘勢「盡賺盡贏」,但卻使香港民怨四起,還滋生了港獨問題。中央政府的治港方針有所調整,亦在情理之中。
對港府高層的最大忠告
如果林鄭認真落實及加快推動填海計劃,並以香港市民的利益與地產商討論如何發展農地,則明顯可見港府沒有勾結地產財閥。反過來說,如果林鄭因「為官避事」而不肯盡快立23條,又不願處理港獨,恐怕卻有勾結港獨之嫌。當然,筆者絕不相信林鄭會勾結港獨及外國勢力,但瓜田李下,若特首在港獨風氣迅速蔓延之際,仍然不肯為23條立法,最低限度來說,是否有失職之嫌呢?
其實,中央官員的一句:「港獨問題不能聽之任之」,才是給予港府的最大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