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香港母乳政策瞠乎其後

2018-11-01
葛珮帆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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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政府大力推動母乳餵哺,但不少市民對其好處仍不清楚,加上缺乏政策支持,始終事倍功半。據世界衞生組織建議,嬰兒在最初6個月都應以全母乳餵哺,但衞生署2017年進行的母乳餵哺調查顯示,香港母乳餵哺率雖然較過往調查有所改善,但出生後4個月的全母乳餵哺率只有30.7%,持續餵哺至6個月的比率更下跌至27.9%。其實,不少媽媽即使想堅持母乳餵哺,但社會風氣、設施以至法例都未能提供充分支援,所以母乳餵哺率多年來未有太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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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號稱國際城市,但卻完全跟不上其他先進國家對哺乳設施的標準,尤其是工作場所。在美國,有特別法案規定只要僱用多於50人,僱主就應提供哺育室。相反,香港的公共場所、商場、辦公室較少設置哺育室;即使設有,空間也過於狹窄、環境衛生一般,私隱度亦成疑。

同時,社會人士對母乳餵哺仍存有不同程度的誤解。2年前,一名的士司機偷拍一名母親哺乳引起軒然大波,可見部分人士仍對媽媽而言是正常不過的事存在偏見;又例如有僱主反對延長產假和男士侍產假,短視地認為影響經濟效益,而忽略了其對僱員歸屬感和工作效率的好處。

筆者作為所屬政黨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一直致力向政府爭取加強餵哺母乳友善措施,亦全力支持相關修例,如延長男士侍產假至5天,令丈夫可以有較多時間陪伴妻子,減少媽媽的負擔,促進家庭和諧。當然,除了加強向社會宣傳、繼續改善公共設施及工作環境,更重要的是訂立與時並進的家庭友善政策,例如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延長產假至14周,保證了媽媽母乳餵哺及照護嬰幼兒的時間,有利母嬰健康,而且流產婦女享有法定產假的門檻下降,由懷孕28周或以上降至24周,令不幸小產的婦女有多點時間恢復;另外,所有新落成的政府設施均會設有育嬰間和哺乳室,而在賣地條款中亦會加入相關規定。雖然配套政策依然落後於人,但「遲到總好過冇到」,故這些措施仍是值得支持。

長遠而言,政府應該更進一步調整產假薪酬,由現時的八成增加至全薪,減輕媽媽的生活壓力。最後,政府必須完善《僱傭條例》,杜絕女性僱員因懷孕而受剝削和歧視的情況,並繼續推動家庭友善政策,令僱主僱員能夠互相體諒,平衡家庭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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