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勇:利用香港打造大灣區制度創新中心
粵港澳大灣區要發展成為國際級灣區,制度的創新,是必不可少的元素。香港身處灣區當中,經常可以體驗來自「兩制」的好處。香港既然擁有如此得天獨厚的優勢,我們應該進一步利用「一國兩制」的優點,在推動制度創新方面,發揮香港所長,為社會未來新秩序,先行先試。
香港是東西方融合的國際大都會,是國家與西方社會的天然溝通橋樑。香港一直奉行普通法制度,與國家實行的大陸法制度,大相徑庭。 筆者在美國求學,學成回港後,不時要往返內地工作,最近幾年,更經常到內地開會及工作,可以說,是完全近距離感受兩種制度的差異。老實說,兩套法律制度,難言孰優孰劣,只是哪套制度更適合各地社會。
香港回歸後,實施「一國兩制」,國家授權香港繼續使用原有的普通法制,不過,兩套法制總有磨合之處,因此,才有「釋法」機制。事實上,這二十多年來,須使用「釋法」機制的事件其實不多,相反,香港人更多是利用「一國兩制」的優勢,既得益於國家的快速發展,又享受到我們的高度自治。
在新時代,國際秩序面對多重挑戰,既有經濟全球化引發的問題﹔又有創新科技及AI 智能日趨普及,對於傳統法規帶來的衝擊﹔更有兩套法制之間的差異為全球精英帶來的迷思﹔甚至美國挑起的單邊貿易主義及中美貿易戰的影響。香港在這些新時代的挑戰下,應該如何自處,利用本身長處,為國家發自身發展,帶來「雙贏」。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國家戰略實施的重大機遇,香港身處當中,應該要利用好「一國兩制」的優勢,為灣區帶來制度上的創新,協助推動制訂新的標準,從而使到灣區成為真正的國際灣區。
誠如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的講話,特別提到「該改的、能改的我們堅決改,不該改的、不能改的堅決不改」。「不該改、不能改的」,例如國家政體,改革開放等國家策略,當然是堅決不改,但是,「該改的、能改的」,又是如何去改。
國家可以用好香港「一國兩制」優勢,在一些國家可以接受的地方,透過香港,深層次地將先進的制度、管理技術、行業標準等觀念,灌輸到灣區內,結合現有的規則,創新融合為新的制度,在灣區內「先行先試」,並且利用香港、澳門,將這些創新標準推廣出去。當這些創新標準得到認同,就可以輻射到內地其他省市,以及與「一帶一路」等沿線國家,成為新時代的普世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