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為何泛民這麼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近日,香港政府有意對「逃犯條例」作出修訂,即引起泛民的口誅筆伐。事緣去年,本港少女於台灣疑遭男友殺害,死者被「拖篋棄屍」,疑犯則安然逃回香港。可是,由於香港和台灣之間並無簽訂「引渡協議」,疑兇至今仍然是逍遙法外。港府雖然可以按「不誠實使用電腦」等罪行把疑犯拘捕,但卻沒有相關法例把他引渡至台灣受審。
因此,香港保安局建議修訂「逃犯條例」,設立一次性「個案移交」引渡機制,以堵塞現時的漏洞。藉此,亦可把疑犯繩之於法,引渡至台灣受審,還死者一個公道。
可是,由於是次修改建議之適用範圍包括中國內地,泛民擔心如果此例一開,中國政府可以此條例,引渡在港的政治犯回內地受審。某些泛民議員表明反對整個修改建議;另外一些泛民,則認為是次修改,覆蓋範圍應該剔除中國大陸。總的來說,泛民都不相信中國及香港政府,擔心修例會使在港的政治犯受到中國大陸的法律制裁。
其實,保安局已表明,按是次建議的修訂,新的引渡機制絕不適用於涉及政治、宗教、種族等案件,亦會確保所有疑犯被移交後,不會被附加其他新控罪。此外,一般來說,「逃犯條例」亦有本港法庭把關。既然是次修改,是為了彰顯法治,使涉嫌殺人的疑犯引渡至當地受審,還死者一個公道,港府亦表明不涉及政治案件,又確保疑犯不會有附加新控罪,還有香港法庭把關,泛民又為什麼會大力反對呢?
對於這次爭拗,坊間的反應十分冷淡。暫時來說,泛民縱然「大合奏」,炒作至今,也沒有多少迴響。因此,泛民反對修訂,除了是其一貫挑撥香港市民對中國政府的不信任、以此積累政治本錢之外,似乎還另有隱衷。
到底泛民是基於什麼原因,要大力反對是次修訂呢?泛民議員及媒體指出,原來翻查過去不少案例,某些政治背景敏感的香港人,在內地亦因非政治罪而涉案。他們都牽涉不同的罪行而被捕,較為普遍的就是「經濟罪行」。所以,泛民議員擔心,縱然是次修改不涉及政治,某些所謂「受政治逼害」的人,也可能會被引渡回大陸受審。
換句話來說,即原來泛民一直大力保護的所謂「受政治逼害」的苦主,居然都不是政治犯,而是經濟犯!他們不只涉嫌經濟犯罪,甚至乎還牽涉刑事罪行!值得一提的是,引渡有本港法庭把關,如果這些「受政治逼害」的苦主皆清白的話,又怎會怕修例?難道他們連香港法庭也不相信麼?所以,以此推拷,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泛民一直都心知肚明,那些所謂的民主鬥士,從來都不是政治犯;他們牽涉的罪行,皆與政治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