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隆:《逃犯條例》「直上」大會前 港府不應袖手等運到

2019-05-21
吳志隆
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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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李家超20日剛宣布,為讓全城關注的《逃犯條例》修訂法案盡快通過立法,將去函立法會內會主席李慧琼,商討根據《議事規則》54條(5),將在下月12日將草案繞過內會,直接提交大會恢復二讀。李透露,主要因為負責審議法例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遲遲未能選出主席,政府認為該委員會審議草案的功能已經失效。

港府錯失良機 使修法失控

政府快刀斬亂麻的做法,筆者預料將引發新一波反對聲音的群起圍攻,但誠如譚惠珠等建制派法律人士所言,這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事情發展至此,筆者以為,縱然港府已經錯失推動立法的最好時機,但仍應在草案「直上大會」前,主動向社會宣導條例內容的實情、廣泛收集民意、減少意識形態的對立,將討論焦點集中在香港的法律框架內,調動民意支持議會通過條例。否則,只是將委員會的紛爭帶到大會而已,於事無補。

2019年2月,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又因港台之間缺乏引渡條例,使陳男雖承認殺人的事實卻逍遙法外,這在香港及台灣都引發民間情緒,港府也趁機宣布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坊間一般通稱為「逃犯條例修訂」。

缺乏政治眼光的特區政府官僚或以為這只是單純的「法律技術」問題,未料引發長達數月的社會爭論,更由一個法律問題演變成萬人遊行的社會問題;議會攻防的政治問題,近期更有「外國勢力」也來插一腳,在中美貿易戰的大背景下,儼然將事件推上「國際層面」。

議會中,支持者揚言「總動員」,反對者也表明「不惜一切」阻擾,外國及外媒等「塘邊鶴」也紛紛提出質疑,描繪出一幕幕劍拔弩張、聳人聽聞的畫面,至於修訂《逃犯條例》的初衷與內容,在此時高漲的社會情緒下彷彿已經不再重要。

「送中惡法」有幾「惡」? 港府宜主動講清講楚

「可能你在家中電腦打一句話,都能觸及到這個可能會通過的法例」,香港藝人何韻詩早前對媒體大表憂心。她的憂心,若不是因為政治立場使然,那就是反對聲音在過去幾個月的輿論戰中展示了相當大的威力。他們充分的展現想像力,將條例汙名為「送中(國內地)條例」,描繪出一幕幕劇情豐富的恐怖片:「(公安)想抓誰就抓誰」、「美國會因此取消香港特殊的單獨關稅區待遇」、「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將崩塌」等等。筆者突然想起較早前的「一地兩檢」攻防戰中,也曾有聲音講述很多恐怖的故事「可能會發生」,比如內地執法人員隨時可在西九龍站抓捕港人,當然今天我們都知道這只是危言聳聽。

同樣,今天一些人口中的「送中惡法」到底有幾「惡」,也確實值得香港社會放下政治有色眼鏡,看一看白紙黑字的條文怎樣說,如何將修法內容在「直上大會」前準確傳達給市民大眾以釋疑慮,這要考驗港府的公關能力。

此外,港府也應在未來這兩三個星期內「抓住重點」,引導社會重返法律框架內討論事件。不論內地以至世上任何一個地方的司法制度水平如何,最讓港人放心的,還是本港司法制度的獨立性與專業性,修訂條例只為補足現有法治中的漏洞,把留港疑犯盡快送到相關地方受審,有助早日彰顯公義,也在修訂條例中設置了不少把關的法治措施,法治,才是香港人最有信心的倚靠。

在未來幾星期內,反對聲音料仍不會稍停,但除了一邊高舉本港法治的神主牌,另一邊又質疑法官無力為引渡機制把關的自相矛盾外,應就政府草案的條文來字字斟酌,提出實際意見以供議會辯論,這才是香港之福。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開放日談及此事時,呼籲社會要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更多地相信自己的獨立見解和判斷,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和法院會堅守法治和公義。

尊重法治,共同維護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就是算持反對聲音者,也應有此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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