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周庭保釋 稱被捕是白色恐怖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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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的黃之鋒和周庭因參與六月二十一日包圍警察總部活動而被捕,即日上庭提堂,二人獲准保釋候審,十一月八日再出庭。黃之鋒被控三項罪名,包括組織、煽惑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周庭被控煽惑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
黃之鋒與周庭保釋後見傳媒,黃之鋒指與周庭被捕後,未受到嚴峻差劣的對待,周庭就指曾接受兩次搜身過程,其中一次是在只得女警的房間內進行,曾被要求脫去面褲,但沒有要求脫內褲,女警有伸手在內衣內檢查。
二人認為警方在「八三一人大決定」五周年前,無差別拘捕示威者,是政權企圖製造白色恐怖,想嚇怕香港人不要參與民主運動。黃、周二人堅稱會爭取五大訴求,希望其他參與者能堅定不移參與。
黃之鋒又批評保釋的宵禁令,即晚上十一時至清晨七時不能外出,十分嚴苛,認為阻礙他作為議員助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