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詠紅:美國「以港制陸」心理與法律武器升級

2019-09-30
韓咏紅
聯合早報副總編輯兼聯合早報網(中國)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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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眾兩院的外交委員會當地時間本周三(25日)通過了多項涉港法案,包括備受矚目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The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這是美國的國內法,卻授權美國總統以國內法影響香港,比如點名「綁架及其他侵害香港基本行動自由的責任人(暗指大陸官員),對他們實施取消簽證、凍結資產等制裁。

該法案還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都做出報告,評估香港是否「足夠自治」以繼續享受有別於大陸的特殊待遇。其言外之意,如果美國認為香港的「自治」程度不足,就會取消香港享有的獨立關稅區地位。這被認為是美國利用香港遏制中國一記狠招,或「最後一張牌」。

這項法案25日獲美國兩院外委會表決通過,代表它成功闖過了第一關,各界預計在未來幾周的兩院投票中也不會有問題,有望今年底之前就經美國總統特朗普簽字成為法律。從黃之鋒等抗爭人士和法案推手的角度說,這當然是一項勝利;對港府和中國大陸,則意味着美國制華法律武器升級,並且將鼓舞香港抗爭者繼續鬥爭,後續麻煩多多。

追溯起來,美國訂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話題浮出水面已五年了。

早在2014年「佔領中環」運動中期,該法案的第一個版本就交到美國兩院外委會,當時的內容比較簡單,主要是重申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的原則,表明支持香港「雙普選」,但還沒有設定具體的制裁機制。

這版法案沒能在該屆國會任期前通過,2015年2月法案再次呈交眾議院外委會,也未獲多少注意。到了2016年11月16日,當時年僅20歲的黃之鋒在美國國會山的訪客中心發表演說,並與準備重提這項法案的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見面。同日,魯比奧和參議員柯頓(Tom Cotton)共同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這是第二版《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它有了更多內容,包括明確列下「書商和記者被綁架」問題,這一版已要求美國總統點名這類事件的責任人,對他們施予取消赴美簽證、凍結在美資產等制裁,並承諾港人如因非暴力抗爭而被逮捕,並無礙他們取得赴美簽證。

這個版本依然無疾而終,但再接着出現的第三版2017年在美國得到了較多討論。直到今年6月13日,香港立法會仍可能通過《逃犯條例》的敏感時期,在所謂的百萬港人大示威的幾天後,《香港民主與人權法案》第四個版本被趁熱端出。到如今,香港社會動蕩持續了幾個月,這個法案一腳踩上了可能成為法律的門檻。

對於香港的自治和港人權利保障而言,《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會帶來什麼變化?事實上,有關每年評估香港自治情況的要求,美國國務院自2015年就恢復了每年公布「香港政策報告」的做法。而對於給予非暴力抗爭者赴美簽證的問題,這也不新鮮,黃之鋒、羅冠聰等曾獲罪的人士,這幾年訪美都未遇障礙。

至於最引人注目的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這一點,對於香港實際出口的影響未必很大,但將影響香港入口敏感的美國技術,並且將打擊香港的國際形象與外資信心,導致外資撤離。這對於大多數港人的實際利益並無好處,卻符合部分示威者的「攬炒」(同歸於盡)期待。

當然,如果使出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這「最後一招」,美國以及世界各國資本在香港的利益也會大受損,而「最後一招」祭出後,美國「以港制華」的空間也所剩不多了,由此估計美國不會輕易做出這個決定。

不容忽視的是,這一系列涉港、涉台法案的密集籌備,在在凸顯美國正不斷為中美的全面戰略對抗進行機制與法律準備。陸港關係緊張與香港社會問題已持續多年,過去五年里非但沒有緩解還更為嚴峻。美國已不失時機地將《香港民主與人權法案》推到立法的門口,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北京在港台問題上稍有失算或失誤,都可能導致後患無窮,未來的政策想必需要格外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文章原刊於《聯合早報》。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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