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文:也談「黃色經濟圈」
隨着修例風波持續,部份人開始吹噓所謂的「黃色經濟圈」,更稱這是運動的所謂十字路口。所謂「黃色經濟圈」,是指有人呼籲非建制派支持者在消費之時,應盡量光顧政見相近的商戶,部份人更在網上列出名單,方便網民區分哪些是支持非建制派的「黃絲商戶」,從而形成一個所謂的經濟圈。他們相信,透過抵制認同建制派的「藍絲商戶」,便可以削弱建制的實力,並促使更多人表態支持非建制派。
此一「黃色經濟圈」主張,惹來了中原地產老闆施永青撰文批評。施老闆認為:「這種只考慮政治需要,不惜犧牲經濟利益的做法,其實十分社會主義」,又聲稱「香港行自由經濟,容許人民各自追求經濟利益,不必處處受制於由領導制訂的政治考慮」。施老闆又在文中提到一個「黃色經濟圈」運作的例子,指有人寧願多花30分鐘的車程,也要去幫襯那間「黃店」,批評「這樣的選擇只會帶來負累,並沒有帶來額外的增益」。
本文並非支持「黃色經濟圈」的主張,但是不諱言的說,施老闆的部份論點,實在值得商榷。施老闆少時曾熟讀左翼理論,理應知道社會主義跟資本主義之別,在於其生產資料的公有比例,以及其生產關係究竟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還是按資分配為主。主張人們在消費之時,應考慮商戶老闆的政見立場,老闆的資金來自本地、內地還是外地,又或者來貨的原產地,跟社會主義其實沒有半毛錢關係。
其次,如果所謂的「黃色經濟圈」主張,只是呼籲人們按照自己的政治立場,在消費時選擇政見跟其相近的商戶,當中沒有任何強制或脅迫的成份,所謂的抵制「藍絲商戶」,亦不涉及刑事毁壞的話,這一主張也沒有破壞所謂的自由市場經濟法則。所謂自由市場經濟,便是每個人在消費之時,可以自由地遵照自己心目中的那一套價值標準。故此,只要人們有權選擇不聽從對方的呼籲,該呼籲本身便不屬破壞自由市場經濟。
其三,施老闆提到有人寧願多花30分鐘的車程,也要去幫襯那間「黃店」,不論該店的產品或服務品質是否比他家好,這也是對方的消費自由。畢竟,西方經濟學一直採用主觀價值理論(subjective value theory),人們消費時未必以物質回報,作為衡量是否值得付出代價的唯一標準。若是對於非建制派支持者,幫襯「黃店」能為他們帶來精神上的滿足感,滿足感大於產品或服務品質的話,多花30分鐘車程也是「物有所值」。
某程度而言,人們幫襯名店或者購買名牌產品,也是相同原理。事實上,部分名牌產品在質量上,未必比普通牌子好,也是「沒有帶來額外的增益」,但是消費者在光顧或使用過程中,能夠帶來虛榮感的滿足。由此可見,所謂「黃色經濟圈」主張若不涉及脅迫成份,其實也是某種程度上的品牌打造:有些店標榜自己是「黃店」,藉此招攬生意,有些人則充當「黃店」的廣告商,吹噓幫襯「黃店」能帶來某種政治意義和價值。
是故,所謂「黃色經濟圈」最大的問題,不在於呼籲人們幫襯「黃店」,亦不是鼓吹人們抵制「藍店」,而是有人破壞甚至焚燬那些「藍店」。法理上而言,破壞「藍店」的行為屬於刑事毁壞或縱火,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或第63條。從人權的角度而言,破壞「藍店」侵犯了他人的私有財產權。從經濟學而言,破壞「藍店」則是侵犯不同政治理念的人經營和消費自由,才是真正的破壞自由市場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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