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論】口罩=返工著衫?
戴口罩是否等同上班穿衣服? 公務員事務局早前發出內部電郵,表示政府商定下星期一 (3月2日)起逐步恢復服務,公務員逐步復工。有消息指特首林鄭月娥於一個內部會議中,表示反對向復工公務員提供口罩,更形容上班都要穿衣服,要求公務員自備口罩。言論引起職工盟公務員工會委員會反對,委員會發表聲明,指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在工作地點,提供安全及健康的保障,因此政府是有責任向所有政府僱員提供足夠口罩,作工作時使用,委員會發言人陳昭偉批評林鄭違反法例。
首先,口罩並不是等同上班穿衣服,這並不是日常用品,而是防疫用品。作為公司高層,對員工要持應有責任,公司向員工提供足夠防疫用品,目的是確保公司衛生安全,正常運作。
另外,「提供防疫用品」並非就等於一個好老闆,而是萬一同事感染疫症,對公司引發的災難性可以很嚴重,若果有同事受感染,公司需要實行強制隔離,整間公司便要停止運作,最終損失的都是自己。
敝公司除了會繼續容許同事按照實際情況在家工作,亦已提供足夠口罩給各回公司上班的同事,另外直至目前為止,已捐贈約6,000個口罩予社會有需要人士,包括基層、老弱及病患人士,主要原因是感到政府真是做得極不足夠,令到很多大眾市民受到損害,增加社區爆發的風險!
我們希望繼續做多一點,盡力幫助社會弱勢社群,因為自救似乎是現時的出路,所以於能力範圍下,我們繼續做好本分,幫社會做得更多,幫公司及員工做得更多,因為這就是作為公司老闆應有的責任。